教育部關于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指導意見
2016年12月13日,教育部以教師〔2016〕12號印發(fā)《關于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深化培訓管理改革;分層提供教師培訓課程,強化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系統性;建立教師培訓學分認定規(guī)范,實現學時學分合理轉換;嚴格教師培訓學分審核認定,規(guī)范培訓考核評價;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推動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強化教師培訓學分應用,促進教師專業(yè)發(fā)展;推進教師培訓學分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訓管理效率;加強組織保障,落實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職責8部分。這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教育部關于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指導意見,一起來看看吧。
為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進一步激發(fā)教師參訓動力,促進教師終身學習,不斷提升教師能力素質,現就大力推行中小學校(包括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等,下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深化培訓管理改革
針對當前教師培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的重項目設計、輕整體規(guī)劃,重統一培訓、輕教師選學,重短期學習、輕持續(xù)提升,重學時認定、輕結果應用等問題,各地要以大力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為抓手,著力構建培訓學分標準體系,科學規(guī)劃培訓課程,積極推行教師培訓選學,完善培訓學分審核認定制度,建立健全培訓學分轉換與應用機制,深化教師培訓管理改革,進一步提升培訓質量。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國家制定的教師專業(yè)標準、教師教育課程標準和教師培訓課程標準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本地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需要和教師專業(yè)發(fā)展需求,分層、分類、分科建立教師培訓課程體系,合理設置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對不同層次與類型的培訓課程賦予相應學分。培訓課程分層應以教師發(fā)展階段為基礎,以能力診斷為依據,根據教師年度發(fā)展和周期性發(fā)展需求,進行遞進式設計,推動教師持續(xù)成長。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教師培訓規(guī)劃、培訓機構研發(fā)培訓項目與課程、教師規(guī)劃職業(yè)發(fā)展和進行培訓選學要將培訓學分標準作為基本依據。教師參加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的教研活動,可納入培訓學分。有條件的地區(qū)要推行教師自主選學,支持教師自主選擇培訓課程、培訓機構和參訓時間等。
二、分層提供教師培訓課程,強化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系統性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教師培訓學分標準,分層制訂教師培訓規(guī)劃,明確培訓核心課程,為培訓機構針對不同層次的教師開發(fā)系列化、周期性的培訓課程提供依據。培訓機構要重視培訓課程開發(fā),科學制訂培訓課程建設計劃,著力提升培訓團隊課程研發(fā)能力,努力提供針對性強、特色鮮明的系列化培訓課程。教師要制訂個體發(fā)展規(guī)劃,通過能力診斷,明確所處發(fā)展階段和培訓需求,提出培訓選學菜單,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訂培訓規(guī)劃、設計培訓項目、遴選培訓機構、開展培訓績效評估提供依據。中小學校要制訂校本研修規(guī)劃,有針對性地設計校本研修項目、開發(fā)校本研修課程,著力解決教師日常教育教學問題,促進教師自主發(fā)展。區(q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校本研修規(guī)劃設計及實施成效的審核評價。
三、建立教師培訓學分認定規(guī)范,實現學時學分合理轉換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科學確定教師培訓學分結構體系,明確學分總量,提出國家、省、市、縣、校等不同級別培訓以及教師自主研修的學分比例要求,規(guī)范引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為教師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培訓服務。合理制訂培訓學時與培訓學分轉換辦法,應體現培訓級別和學員學習成效差異,培訓級別越高學時的學分值越高,學員學習成效越好同一培訓學時的學分值越高。一線優(yōu)秀教師承擔培訓任務應按照培訓級別不同折算相應學分。
四、嚴格教師培訓學分審核認定,規(guī)范培訓考核評價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遵循“中小學校申報、市縣審核、省級認定”的流程,規(guī)范教師培訓學分審核認定程序,確保認定結果客觀有效。培訓任務承擔機構要及時將學員參訓情況及學習成效反饋至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中小學校。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教師培訓檔案,記錄教師所學課程、學習成效和學時學分等關鍵信息。中小學校按相關要求定期申報教師培訓學分,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年度進行審核,并將結果反饋教師所在中小學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周期對教師培訓學分進行認定,并將結果反饋市縣。
五、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推動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記錄和存儲教師參加培訓與自主研修的成果,支持培訓學分的查詢、累積和轉換,為高等學校認可培訓學分,納入學歷教育提供服務。支持高等學校和教師培訓機構通過課程銜接、學分互認等方式,建立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的銜接機制,搭建教師專業(yè)成長的“立交橋”,拓寬教師終身學習通道,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各地要遴選有條件的高等學校開展教師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試點工作。國家結合“國培計劃”實施進行教師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試點。
六、強化教師培訓學分應用,促進教師專業(yè)發(fā)展
要將教師培訓學分與教師管理、學?荚u和教育督導工作相結合,推動地方和學校加強教師培訓工作,激發(fā)教師參訓動力。嚴格落實教師培訓學分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必備條件,每個注冊有效期內,教師須完成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培訓學分,方能注冊合格。將教師培訓學分作為教師職稱評聘、績效考核、評優(yōu)評先的必備條件。將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納入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校長考評和縣級教育督導的指標體系。加強教師培訓學分監(jiān)測與通報,分級落實監(jiān)測責任,及時發(fā)布年度和周期監(jiān)測報告。
七、推進教師培訓學分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訓管理效率
各地要依托信息化管理平臺,推進教師培訓選學、學分審核認定、學分轉換和學分應用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優(yōu)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平臺應具備“菜單式、自主性、開放式”的選學功能,為教師便捷有效選學提供服務;實現培訓學分申報、審核、認定、查詢一站式服務,便于學分認定管理;為每位教師建立培訓電子檔案,為切實推進培訓學分應用提供依據;建立培訓學分銀行公共服務平臺,形成互聯互通的學分銀行體系,支持大數據管理,為培訓學分的累積、轉換和應用提供有力支持。
八、加強組織保障,落實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職責
國家對各地開展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據本意見制訂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實施辦法并報教育部備案,加快推進培訓學分標準研制和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對市縣培訓學分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測評估,做好周期性教師培訓學分的認定工作。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制訂本地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實施細則,健全培訓學分管理組織機構,做好培訓學分審核工作,加強對學校參與相關工作的指導與監(jiān)管。學校要科學規(guī)范地開展教師培訓學分申報與管理,真實有效反饋教師培訓學習成效。
教育部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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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發(fā)《關于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指導意見》,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意見》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意見》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意見》共8條約2500字,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提出總體要求。明確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提出推行培訓學分管理的改革方向,并對建設教師培訓學分標準體系、做好教師培訓規(guī)劃進行了重點闡釋。二是明確主要措施。包括分層提供培訓課程、建立學分認定規(guī)范、嚴格學分審核認定、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和強化學分應用等內容。三是加強組織保障。主要就推進教師培訓學分信息化管理、落實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職責等提出具體要求。
問:《意見》做了哪些制度設計創(chuàng)新?
答:《意見》以激發(fā)教師參訓動力,促進教師終身學習,促進教師持續(xù)成長為目標,對推動和規(guī)范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做了以下制度設計創(chuàng)新:一是構建教師培訓學分標準體系!兑庖姟访鞔_提出,各地要以大力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為抓手,著力構建培訓學分標準體系。學分標準體系的構建將有助于各地科學制定教師培訓周期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有利于培訓機構分層、分類、分科建立教師培訓課程體系,有利于推進廣大教師按需開展自主選學。二是健全學時學分合理轉換機制。學時反映了學習的時長,學分則反映了學習的質量。針對當前不少地區(qū)存在的學時與學分簡單換算,未體現培訓層級和學習成效差異,不能對教師參訓學習形成激勵的問題,《意見》明確提出,要合理制定培訓學時與培訓學分轉換辦法,體現培訓級別和學員學習成效差異。在學時與學分的轉換上,實行培訓層級不同、學員學習成效不同、承擔培訓任務層次不同,差異性認定培訓學分的制度,體現了培訓學分的“含金量”,將極大地調動教師參訓的積極性。三是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兑庖姟访鞔_提出,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記錄和存儲教師參加培訓與自主研修的成果,推動高等學校認可培訓學分,建立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的銜接機制,搭建教師專業(yè)成長的“立交橋”,拓寬教師終身學習通道。建立培訓學分銀行將有力推動高等院校、區(qū)縣研訓機構、一線學校的協同,促進教師職前培養(yǎng)和職后培訓的一體化。四是注重發(fā)揮培訓學分應用價值。針對當前培訓學分管理執(zhí)行不到位、結果未有效運用、未能發(fā)揮激勵功能等現象,《意見》提出,將培訓學分與教師管理、學?荚u和教育督導工作相結合;加強教師培訓學分監(jiān)測與通報,分級落實監(jiān)測責任,及時發(fā)布年度和周期監(jiān)測報告。強化教師培訓學分的有效應用,將教師參與培訓與自身專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結合,依托教師信息化管理平臺,建立教師培訓檔案,適時記錄教師所學課程、學習成效和學時學分等關鍵信息,對教師遞進式、持續(xù)性、終身化成長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
問:《意見》出臺后,對貫徹實施有哪些要求?
答: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是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健全教師培訓管理機制,激發(fā)教師參訓動力,促進教師終身學習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師研訓機構和廣大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把培訓學分管理作為推進教師培訓改革的重要抓手,結合自身實際抓好貫徹實施。一是分級落實管理責任。二是分層提供培訓服務。按照學分標準體系,明確國家、省、市、縣、校等不同級別培訓以及教師自主研修的學分比例要求,建立培訓供給與需求的有效銜接機制。三是嚴格學分審核認定。各地要嚴格遵循“中小學校申報、市縣審核、省級認定”的流程,規(guī)范教師培訓學分審核認定程序,確保認定結果客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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