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v欧美v国产v在线成_制服丝袜中文字幕丝袜专区_一区二区三区韩国电影_激情欧美一区二区中文字幕

《反家庭暴力法》亮點解讀

時間:2017-03-03 編輯:詠雯 手機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已經(jīng)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國社會領域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依據(jù),對于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蘭州市婦聯(lián)將以反家暴實施為契機,大力宣傳,在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充分發(fā)揮各級婦聯(lián)組織的作用,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蘭州市婦聯(lián)始終以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為宗旨,認真接待處理各類涉及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信訪案件。近年來,蘭州市各級婦聯(lián)組織共接待處理婦女群眾信訪件2800余件次,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信訪件占信訪總量的24.2%,多數(shù)受害人為婦女、兒童、老人等家庭弱勢群體;有些傷害達到慘無人道令人發(fā)指的程度,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反復性等特點,加之沒有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可依據(jù),相關部門對家庭暴力問題的處理及對施暴者的制裁顯得力不從心,多年來反家庭暴力一直是全社會共同關注的熱點和各級婦聯(lián)組織的重點工作!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已經(jīng)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國社會領域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依據(jù),對于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蘭州市婦聯(lián)將以反家暴實施為契機,大力宣傳,在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充分發(fā)揮各級婦聯(lián)組織的作用,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亮點解讀

  《反家庭暴力法》亮點解讀

  亮點一:“精神侵害”也屬于家庭暴力的范疇法條體現(xiàn):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庭暴力的實質是家庭中權利不平等的產(chǎn)物,體現(xiàn)的是家庭成員的不平等關系,是強勢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控制。理論上一般認為,家庭暴力的類型主要有四種: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經(jīng)濟控制。其中,身體暴力和精神暴力是比較常見的,因此,本法主要列舉了這兩種暴力形式。其他形式的暴力雖然發(fā)生幾率比較小,但也仍然存在,因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對“家庭暴力”做定義解釋時用一個“等”字進行了兜底。事實上,據(jù)全國婦聯(lián)調查,婦女、老人、小孩、殘疾人等都是我國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盡管毆打等身體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罵、恐嚇、誹謗、宣揚隱私、無端指責、人格貶損、威脅、跟蹤、騷擾等精神暴力的嚴重性也越來越凸顯,精神暴力通常會使受害者產(chǎn)生自卑、恐懼、焦慮、抑郁等心理、精神方面的傷害,也屬于家庭暴力的一種形式。

  亮點二:反家庭暴力工作被列入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職責范圍

  法條體現(xiàn):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xié)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反家庭暴力工作給予必要的經(jīng)費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事業(yè)單位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職責主要包括: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經(jīng)費保障。政府有關部門要嚴格執(zhí)法、依法行政,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反家暴工作。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獲得司法救濟,依法懲處家庭暴力加害人。工會、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婦女聯(lián)合會、殘疾人聯(lián)合會要組織開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傳教育,幫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維護權益。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要在政府的支持下開展心理健康咨詢、家庭關系指導、家庭暴力預防知識教育等服務。幼兒園、學校、醫(y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家庭矛盾的調解、化解工作等等。

  亮點三:用人單位在反家暴工作中需承擔相應職責法條體現(xiàn):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發(fā)現(xiàn)本單位人員有家庭暴力情況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調解、化解工作。

  用人單位是我國社會支持系統(tǒng)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為員工依托的工作組織,它的制度約束和評價對于員工依然有著較強的影響力,在教育引導員工,預防家庭暴力發(fā)生方面有著其他機構難以比擬的便利條件和不可低估的優(yōu)勢。同時家庭和睦、不受暴力影響的員工能夠創(chuàng)造更為積極友好的工作氛圍和單位文化,也有利于工作效率和單位效益的提升。所以履行預防家庭暴力的職責既是國家對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強制性規(guī)定,也是用人單位自身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內在要求。

  亮點四:發(fā)現(xiàn)家暴不報案,相關單位責任人或將擔責法條體現(xiàn):

  第十四條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五條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家庭暴力具有隱秘性特點,在現(xiàn)實中,許多家暴持續(xù)時間很長,知情人也很多,但直到發(fā)生嚴重后果才被曝光。對此,反家暴法明確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醫(yī)療機構、居委會、村委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若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要對報案人的信息保密。對不予報案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單位的負責人員將依法受到處分責任。

  法律規(guī)定學校、醫(yī)院、醫(yī)療機構、居委會等易發(fā)現(xiàn)家暴線索的機構有家暴強制報告義務,并鼓勵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介入家暴事務,借此本法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家暴不是家務事,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亮點五:明確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需積極采取措施

  法條體現(xiàn):

  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取證,協(xié)助受害人就醫(yī)、鑒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tài)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xié)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三十六條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長期以來,將家庭暴力視為家務事的傳統(tǒng)根深蒂固,受此思想影響,公眾對家庭暴力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足,包容性較高,在家庭暴力未造成嚴重后果前,對公權力是否應該介入,存在不同看法。但本法的出臺明確表明,國家反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是個人私事而是社會問題,家庭不能成為暴力的庇護所,國家公權力必須保護公民在家庭中的合法權益。公安機關作為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能部門,負有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人身、財產(chǎn)安全的職責,在處理家庭暴力問題上有著其他部門機構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發(fā)揮著更大的作用。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依照本法應當履行相應的職責,根據(jù)本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按照有關程序規(guī)定調查取證,協(xié)助受害人就醫(yī)、鑒定傷情等。像本文案例二當中以“家務事不便處置”為由推諉出警的,將有可能被給予行政處分。

  亮點六:公安機關可針對輕微家暴對加害者出具告誡書法條體現(xiàn):

  第十六條家庭暴力情節(jié)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jiān)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告誡是指公安機關對情節(jié)輕微不構成治安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出的行政指導意見。

  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等法律規(guī)定了家庭暴力施暴者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但其適用往往要求家庭暴力達到一定

  的嚴重程度。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家庭暴力行為因為達不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制裁的傷害標準而處于公權力無法干預的狀態(tài),相當多的施暴者因此而有恃無恐并逐步升級,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家庭暴力行為的發(fā)生。

  本法通過告誡制度將達不到行政處罰程度的輕微家庭暴力行為納入規(guī)制范圍,為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提供依據(jù),有利于化解受害人的困境。同時也向社會傳遞出一種信號,即輕微的家庭暴力也是違法行為,法律禁止一切形式、各種程度的家庭暴力行為,有利于營造對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氛圍。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