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定變化
變化一:
簡化租房提取手續(xù),4月1日起可申請
據(jù)介紹,凡職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無自有產(chǎn)權住房,即可申請計提不高于職工本人繳存當月金額的60%、且不超過540元的住房公積金,作為支付房租的補充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職工無需提供租賃合同、租金發(fā)票等資料,只需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提取轉賬賬戶原件(已辦理賬戶綁定或已激活社?ǖ囊矡o需提供賬戶原
件),并且可通過網(wǎng)上辦理、短信辦理等自助方式以及單位批量代辦等方式辦理,也可到提取受委托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的194個服務網(wǎng)點臨柜辦理。
變化二:
離職或失業(yè)按“舊錢舊辦法、新錢新辦法”提取
3月1日以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外市戶口職工離職或本市戶口職工失業(yè)時均可提取,沒有時間限制。但3月1日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能再以離職或失業(yè)情形提取,只能按符合本規(guī)定的提取情形提取。
變化三:
調整可提取人的范圍
3月1日后住房消費情形只能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該有關負責人介紹,3月1日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情形,可申請?zhí)崛∽》抗e金的提取人范圍為職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將不能以上述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
而該有關負責人提醒,3月1日前生效的貸款逐月劃扣服務提取人非職工本人或配偶的,3月起住房公積金劃扣將被終止。
變化四:
大修住房提取的本市或職工戶籍所在地皆可申請
同時,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住房在本市或職工戶籍所在地皆可申請。可提取額度與建(修)住房總價、建筑面積、單價等相關。
變化五:
取消離休、工作調離、戶口遷出、突發(fā)事件等提取情形
此外,保留低保和重大疾病提取情形,取消離休、工作調離、戶口遷出、突發(fā)事件等提取情形。
http://fnhaliao.com/【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定變化】相關文章:
關于《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guī)定》解讀的報告02-21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02-22
哈爾濱住房公積金提取03-02
怎么提取住房公積金12-11
唐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暫行規(guī)定03-02
贛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如何提取02-18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流程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