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傷保險認定辦理詳細指南
合肥工傷保險認定辦理指南
工傷認定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那么工傷認定要去哪里辦理?怎么辦理?現(xiàn)在就跟中國人才網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工傷認定標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辦理條件
1.合肥市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職工
2.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辦理材料
1.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身份證并復印件
3.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并復印件或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y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辦理流程
1.電話申報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后的2個工作日,通過電話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進行電話申報。
2.書面申請
申請人攜帶申請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
3.審核材料
社保部門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如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4.認定申請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辦理地點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和生育保險處)
地址:合肥市政務新區(qū)政務環(huán)路88號市人社局14樓
聯(lián)系電話:0551-63536493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途徑公交車166路、18路、13路、129路
辦理時限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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