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文獻著錄標準及格式
參考文獻著錄應項目齊全、內(nèi)容完整、順序正確、標點無誤。具體要求如下: (1)著錄格式: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并用數(shù)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每一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后不用加結(jié)束符。在參考文獻中的標點符號都采用“半角標點符號+空格”形式。
(2)排列順序:根據(jù)正文中首次引用出現(xiàn)的先后次序遞增,或者按第一作者姓的英文字母或拼音字母的英文字母順序遞增,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一致。
(3)作者姓名:只有3位及以內(nèi)作者的,其姓名全部列上,中外作者一律姓前名后,外國人的名可用第一個字母的大寫代替,如:William E.(名) Johns(姓)在參考文獻中應寫為Johns W.E.;有3位以上作者的,只列前3位,其后加“,等”或“,et al”。
(4)參考文獻類型及標識:根據(jù)GB3469規(guī)定,對各類參考文獻應在題名后用方括號加單字母方式加以標識。
表1 傳統(tǒng)文獻的類型標識
表4 參考文獻條目的編排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