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生租房指南
初到日本留學,有部分留學生會選擇自己到校外租房。但是,如果事先不知道日本租房的一些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可能會惹上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接下來CN人才網(wǎng)小編給大家普及一下在日本租房的一些知識。
1、不能擅自和親戚、朋友同住,或轉借給他人
日本的民間宿舍,簽合同者以外的人不能居住。這是日本不同于其他國家的社會習慣之一。如果想兩個人住,最初就要跟不動產介紹所(或房東)說明。親戚或朋友借宿,即使是短期,也要事先跟房東講清理由并征得同意。圍繞外國人在租房上發(fā)生問題最多的就是簽合同以外的人居住的事例。
2、不能擅自改建房屋
不經房東同意,不能任意改建所借房間。想改建時,必須跟房東商量。關于搬家也有一些約定合同書上對通知搬家的期限也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是搬家前一個月要通知房東。突然通知的話,即使不住也要交一個月房費。把房子整理恢復成跟搬來時一樣是搬離時的基本原則。不要的東西請按規(guī)定方法丟棄。不要的東西及垃圾不處理就搬走,將給房東增添許多麻煩。還有別忘了算清電費、煤氣費、水費和電話費等。
3、租房時的連帶保人
委托不動產介紹所介紹房子時,幾乎都會聽到“要有日本人作連帶保人”。連帶保人是指具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也就說如果不是有收入能維持生活的人,就不能做保人。租房的連帶保人,要負債務保證責任。到期不交房費或損壞房屋又不交修理費時,房東有權向保人索取。
也就是說,連帶保人有法律上為你支付債務的義務。多數(shù)的.日本人學生是由負擔學費的親屬充當連帶保人。不動產商或房東認為在租房學生不交房費時,如果跟家長聯(lián)系就可以要到房錢。
因為連帶保人是同債務共在的保證人,所以向不十分了解你的人懇求,也很難給你擔保吧。因此首先找十分了解你的人,一般就是親戚了。作連帶保證人,有時會被要求在合同書上蓋實印,并添付“印章證明書”。日本人有在所居住的區(qū)、市鎮(zhèn)村辦理住民登記義務。“印章證明”是指在辦有住民登記的地方同樣辦理“印章的屬實登記”,即證明這是自己的真實印章。
在日本和中國租房的差異還是非常大的呢,赴日留學的同學們一定要提前了解好這些注意的事項之后才能夠做到在日本學好也生活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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