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陜西平行志愿錄取規(guī)則
第四十二條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
1.投檔原則
(1)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分科類將所有考生按照投檔分數(文化課分數加政策照顧分數)從高到低排列,投檔分數相同時比較位次。按照從高到低的次序和每個考生志愿的先后順序,依次進行檢索,檢索到的院校投檔尚未滿額,則檔案投向該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無法投出,則該生只能參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錄取。院校投檔比例內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檔。
(2)一次投檔。平行志愿實行一次投檔。已投檔考生因身體條件、所報專業(yè)錄取滿額又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等原因,被院校退檔后,只能參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錄取或后續(xù)批次的錄取。報考人數不足或報考滿額但因院校退檔而造成的計劃缺額,采取征集志愿辦法進行補充。
2.投檔程序
(1)模擬投檔。
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檔前進行三次模擬投檔。
第一次模擬投檔:院校招生計劃與投檔數量的比例原則上設置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院校均按執(zhí)行計劃1∶1進行模擬。
第二次模擬投檔:院校根據第一次模擬投檔生源情況,確定是否調整投檔比例和增加計劃,省招辦同意后進行第二次模擬投檔,并將投檔后形成的投檔信息反饋各院校。
第三次模擬投檔:院校對省招辦第二次模擬投檔比例進行確認或提出調整意見,省招辦同意后進行第三次模擬投檔,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檔比例和投檔人數。正式投檔比例和投檔人數確定后不再調整。
、诒究迫、高職(專科)正式投檔前進行兩次模擬投檔。
第一次模擬投檔:院校招生計劃與投檔數量的比例設置為1∶1。
第二次模擬投檔:院校根據第一次模擬投檔生源情況,對投檔比例進行確認或提出調整意見,省招辦進行第二次模擬投檔,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檔比例和投檔人數。
模擬投檔過程中,給院校提供投檔比例、投檔人數、最高分數、最低分數、考生所報專業(yè)和愿否服從專業(yè)調劑等信息。
投檔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投檔人數按照進一法取整計算。
(2)計劃調整。第一次模擬投檔之后到正式投檔前,院校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系統(tǒng)”完成計劃調整工作。正式投檔后,如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院校原計劃與新增計劃之和,因新增計劃產生的缺額,院校可以申請調回,但原公布計劃的缺額,必須參加征集志愿。
院校如增加計劃順延錄取,必須于正式投檔前將所增加計劃調整到位。正式投檔之后院校如提出增加計劃的要求,則所增加計劃只能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3)正式投檔。省招辦根據最后一次模擬投檔確定的各院校投檔比例和投檔人數進行正式投檔。
省招辦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相應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擬投檔信息、投檔人數、最低分數及其位次、考生檔案最終投放情況以及錄取結果?忌赏ㄟ^“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有關信息。
(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后,省招辦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稱、專業(yè)名稱和計劃缺額數,院校征集志愿投檔最低分數、位次。
征集志愿不再向院校提供模擬投檔信息,按照院校計劃缺額數1∶1投檔。
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3.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錄取: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顧分數標準向招生院校投檔。院校必須在投檔后6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內使用預留計劃錄取結束。自主招生設置2個院校志愿,院校自主招生章程中未規(guī)定僅錄取第一志愿的,不得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2)定向就業(yè)、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華僑大學預科、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部隊預科、邊防軍人子女預科錄。菏≌修k根據院校所在批次及正式投檔分數線,按照降分政策分別投檔。投檔順序為定向就業(yè)、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華僑大學預科、四川大學國防科研試驗部隊預科、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的第1志愿,投檔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1∶1。第一志愿照顧分數范圍內投檔未滿額的,再投第2志愿。已填報定向就業(yè)、民族班、預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報該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上述院校錄取后不再參加征集志愿錄取。
第四十三條普通高校應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錄取新生。普通高校所制定錄取規(guī)則與教育部或我省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規(guī)定為準。
第四十四條高校錄取新生要按照省招辦規(guī)定程序,按時完成電子檔案下載、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拒絕省招辦聯(lián)系或故意拖延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間未完成相關環(huán)節(jié)工作的高校,省招辦將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guī)則,將考生電子檔案設置為預錄取狀態(tài),并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第四十五條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yè))外,高校不得規(guī)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的考生作統(tǒng)考外語語種限制。
第四十六條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yè)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普通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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