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錦集[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1
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guī)和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三、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格執(zhí)行人走燈滅;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四、嚴格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發(fā)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五、發(fā)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六、發(fā)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七、發(fā)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wèi)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2
為了預防火災和削減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qū)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區(qū)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游景區(qū)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guī)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qū)建設相適應。
三、旅游景區(qū)應當依據景區(qū)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并在景區(qū)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游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qū)。
四、旅游景區(qū)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需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區(qū)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依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游景區(qū)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qū)工作人員和景區(qū)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游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qū),更不準在景區(qū)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區(qū)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游景區(qū)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fā)覺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準時消退。
十一、旅游景區(qū)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修理,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區(qū)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qū)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四、發(fā)生火災后,應當馬上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準時撥打“119”火警聯系方式報警。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3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yè)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wèi)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yè)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jié)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wèi)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yè)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fā)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4
為了及時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隱患,特別制定飯店安全消防檢查制度:
1、飯店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時間一般為每月的最后一天(遇星期日,提前一天)。重大節(jié)日和重要任務前對各重要部位進行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
2、每月消防安全檢查由飯店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由總辦、工程部、保安部、餐飲部、房務部的部門負責人參加;
3、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1對上次檢查中提出的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復查;
、瓢踩枭⑼ǖ,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窍劳ǖ,消防水源的情況;
、葴缁鹌鞑牡呐渲眉坝行闆r;
、捎没鹩秒娪袩o違章情況;
⑹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讼腊踩攸c部位的管理情況;
、桃兹家妆kU品的場所防火防爆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拖溃ǹ刂剖遥┲蛋嗲闆r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畏阑鸢踩_賬記錄情況;
、舷腊踩珮酥镜脑O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4、檢查情況由總經理辦公室向各部門通報情況紀要,檢查出的問題由保安部填寫檢查記錄,發(fā)整改通知書的,按《整改制度》按期整改。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到達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續(xù)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負責保管,在室內務必有滅火器等。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滅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務必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食堂務必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食堂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fā)生。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guī)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6
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guī)定。是具體指導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guī)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guī)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jié)性。專業(yè)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guī)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7
一、凡在項目工程內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種防火規(guī)章制度,增強防火責任心,杜絕人為火險、火災事故發(fā)生。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區(qū)域內(施工需用必須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三、重申“六不準”的規(guī)定,即不準宿舍內照明用60瓦以上的.燈泡,嚴禁在燈泡周圍烤衣服;不準個人私燒電爐;不準吸倒床煙;不準用汽油、香膠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準在宿舍內和禁止用火范圍內用火;不準在大房間內私自搭設小房間。
四、施工現場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動用明火,確實需用明火時,必須由上級的動火批準手續(xù)。
五、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禁止與油類物資以及性質向抵觸的物資混存。在存放地周圍10米內禁止吸煙動火,在高空焊接作業(yè)時,應將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點的場所焊接時有專人看守。
六、施工現場的木工房間,不準熬膠、生火、吸煙,生產中留下的一切廢料每天都要工完場清。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8
企業(yè)職工務必嚴格執(zhí)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2、熟記自己職責,職責范圍,熟悉崗位環(huán)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
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3、牢記火警電話號碼119、報警程序和企業(yè)消防控制中心電話號碼20__,如發(fā)生火災迅速報警,及時通知內部有關人員到場處置。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狀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物品倉庫嚴禁吸煙,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經常持續(xù)安全暢通。
6、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務必24小時堅守崗位,發(fā)現險情及時排除。
7、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潛力。
8、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確保全體員工人身安全和企業(yè)財產不受損失,結合本公司的情況,特制訂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1. 公司辦公室,負責全公司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全公司消防器材的定期維護更換保養(yǎng)(消防器材年檢);負責檢查、督促各基層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2. 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3. 各基層單位需設立專職(兼職)消防安全員,負責消
防器材的日常檢查、上報。
4.對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如研究、部署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需在公司安全生產例會中提出議程。
二、消防安全宣傳培訓制度
1.每半年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2.對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yè)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
3.消防培訓由各基層單位和公司辦公室組織實施,應有培訓通知、簽到、記錄、試卷等形成工作臺賬。
4.消防培訓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5.各基層單位應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119消防日活動、重大節(jié)假日和季節(jié)變化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活動。
6.消防宣傳應采取張掛消防橫幅、標語、圖片、設立消防宣傳專欄、開展知識競賽、組織參觀消防站等形式。
三、防火檢查制度
1.各基層單位的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單位應每月一次,填寫好檢查記錄。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
2.防火檢查應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崗位負責人組織實施。
3.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4.防火檢查時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
四、防火巡查制度
1.各單位設立專人開展防火巡查;
2.各單位需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并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時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
4.巡查、檢查中應及時糾正違法發(fā)現的'問題,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整改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5.防火巡查時發(fā)現火災應立即報火警并實施撲救。
6.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五、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的購置、更換、年檢統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各基層單位的行政部門負責消防設施日常檢查和維修。
2.各基層單位消防工作職責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通知公司辦公室進行維修。
3.消防設施所在部位崗位是對應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要嚴格遵守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4.單位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5.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專業(yè)消防機構備案。
6.消防設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滅火器應有明顯標識;
(2)生產設備、機械設施、配電設施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3)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
7.消防器材配置及擺放要求:
(1)滅火器的配置要嚴格按照辦公樓、車間廠房的消防設計圖紙進行配置,使用單位不得隨意更改滅火器的數量。滅火器的類型要根據配置場所的火災類別、危險等級進行配置,使用單位不得隨意更改滅火器的類型。
(2)滅火器應設置在消防栓下方,車間廠房需設置在入口等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3)滅火器需放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放置在畫有警戒線的專設區(qū)域,滅火器的銘牌要清楚,外觀無灰塵; 滅火器上方須粘貼標示牌標示。
(4)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如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5)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六、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基層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歸口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
2.將具體安全疏散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責任分解到具體部門和人員,明確管理和使用狀態(tài)要求。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以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它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3)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完好、有效,發(fā)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4)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5)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6)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每年對消防滅火器進行年檢一次,保證壓力在正常范圍。
(2)每半年對建筑消防設施(消火栓)進行一次檢查,保證消防栓出水壓力在正常范圍。
2.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1)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燈每季全部檢查一次;
(2)每周對本單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一次。
3.消防設施其它方面
(1)對配置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每天檢查,每月清潔、保養(yǎng)一次。
(2)對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后,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及時修復故障和損壞的消防設施。
(4)檢查情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基層單位在防火巡查、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2.各基層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并對整改完畢的進行確認。
3.對于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明確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
4.公司應為整改火災隱患提供經費保障。
5.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6.對專業(yè)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消防專業(yè)機構。
7.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整改。
九、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采購電器、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3.電器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電工操作。
4.對電器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5.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確應生產經營需要拉接臨時線路應履行單位內部審批手續(xù),進行負荷核算,后由專業(yè)電工操作。
6.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7.下班后應切斷生產、經營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十、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火災事故的現場,要嚴加保護。
2.認真調查訪問,切實掌握起火前和撲救中的情況,確實起火時間,取得佐證,弄清起火原因。
3.仔細勘察現場,確定起火點,收集起火原因的物證。
4.搞好綜合分析,將調查訪問現場勘察和技術鑒定取得的種種材料連貫起來。
5.寫出調查報告,火災原因的最后確定,要嚴肅謹慎,重證據,重調查研究,防止主觀的輕率下結論。
6.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處理事故規(guī)定,要在24小時內進行快報。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1.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及《機關、團體、創(chuàng)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單位給予精神及物質獎勵。
(1)認真開展防火安全工作,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在預防和防止火災事故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2)發(fā)生重大、特大火災、自然災害時,不顧個人安危,奮力參加撲救、搶救國家、集體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成績顯著的;
(3)勇于對破壞消防設施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不顧個人利益的;
(4)防火安全工作成績突出,受到上級表彰記功的;
(5)經常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學習和訓練,成績突出。
2.各基層單位、各部門沒有按照《機關、團體、創(chuàng)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落實開展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尚不夠負刑事責任的,部門或直接責任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和記錄處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警告。
(1)私自將消防器材挪用;
(2)故意損壞消防設施情節(jié)輕微的;
(3)消防機構組織不健全、不完善,不組織職工學習和訓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各基層單位或部門責任人處以警告。
(1)所屬單位負責人不制定本單位消防管理制度,不制定防火預案;
(2)滅火器材缺失,沒有及時配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由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2)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構成犯罪的行為。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10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yè)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為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規(guī)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4)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guī)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盡快整改。
5)對物業(yè)區(qū)域(物業(yè)區(qū)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6)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為,一經發(fā)現,給予制止,并發(fā)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guī)定強制執(zhí)行和處罰。
7)嚴格執(zhí)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yè),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yè)公司批準方可施工,物業(yè)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jiān)督工作。
8)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9)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yè)主恢復原批準用途。
10)秩序維護員應按規(guī)定制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yè)區(qū)域。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11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tài)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筑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fā)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guī)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qū)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qū)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qū)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對消防設施、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12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細則:
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y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qū)域。
2、廚房、變配電間與臨時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庫房,應單獨建筑,并與建筑工程用火作業(yè)區(qū)、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
4、臨時設施和施工區(qū)域內,應按規(guī)定設有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暢。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5、高低壓架空電線下,禁止搭建臨時設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廚房、柴油灶以及經常明火作業(yè)的建筑,必須單獨設置在臨時設施區(qū)域的.長年下風向,并保持15米的間距。
7、變配電間、氧氣、乙炔庫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應單獨設置在地勢較高,不易積水的地帶,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設,有良好的通風。
8、施工現場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與臨時設施的搭設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臨時設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滅火機;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時,應備有專供消防用太平桶,積水池、黃砂池等,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臨時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材庫一股為每25平方米放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機;油庫、危險品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相關種類的滅火機。
4)建筑物樓層通道處應掛防火宣傳標志,設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yǎng),并掛有換藥充氣時間牌子。
6)木工間(棚)、油漆間、木構庫(木制品庫)、食堂、油庫、危險品庫應明確防火責任人,設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標志,掛在明顯適當位置。
9、施工現場實行動火審批制。焊、割作業(yè)等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zhí)行“十不燒”規(guī)定。
10、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高處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投影水平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嚴禁在烈日下曝曬。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12、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3、工地組建義務消防隊,每季活動一次,夜間應組織值班巡邏檢查。
14、項目部經理是工地的防火責任人,應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體宿舍:
1、集體宿舍周圍和各樓層,必須設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隨便挪作他用。
2、滅火機等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保證完好使用,藥劑(氣體)應及時調換(充裝)。
3、消防器材設置處不得堆放其它物資,以保證暢通易取。
4、集體宿舍內,不得自行亂拉電燈和各種電器用具,嚴禁使用燈泡、小太陽和明火取暖。
5、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火油爐、煤爐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6、睡在床上嚴禁吸煙。火柴梗、煙蒂不得亂丟,打火機等煙具應放在不易燃燒的位置。
7、集體宿舍內,不得貯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體宿舍內,焚燒廢紙、雜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經汽油等可燃液體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內和在室內涼干,應放在室外。嚴禁在未干燥的情況下,穿衣上崗接觸火源。
10、集體宿舍的修繕,應由領導安排,在制定修復計劃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內加工各種木器和油漆個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衛(wèi)生大掃除,應和防火安全結合起來,在打掃衛(wèi)生的同時,應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長和輪流值日人員,應在熄燈睡覺前、上班離開宿舍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最后一個離開宿舍的人員,也做好防火檢查工作。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13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zhí)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
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
2. 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標
6.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10. 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14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規(guī)范施工、安裝作業(yè)、防火重點崗位及消防設施安裝程序,落實崗位責任,消除和控制施工作業(yè)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健康, 本公司特制定本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各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制度規(guī)定。
2、各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各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操作規(guī)程、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和各自的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在施工現場吸煙,不違章作業(yè),并應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4、各工種作業(yè)人員禁止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及宿舍內隨意動火。如有特殊情況或生產需要動火的,必須經有關部門審批。
5、各工種作業(yè)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愛護現場設置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及各類消防標志,不得隨意挪動、損壞或使其失效。
6、電氣焊、割等使用明火作業(yè)的人員,在作業(yè)前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之后徹底清理現場內的易燃物品和封堵孔洞,并設專人看火,配備滅火器和水桶。作業(yè)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開。
7、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如:稀料、汽油等)須經有關部門批準,使用人員應隨用隨領,限當天用量使用,不準在工程內存放,廢棄料應及時清除。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地方。
8、各工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用電器具;嚴禁使用塑料制品、紙類物品等易燃材料支搭(吊頂)和圍擋鋪墊床鋪;不得臥床吸煙。
9、電工、電氣焊、割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京外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必須換成北京市臨時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10、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11、發(fā)生火災要立即報告,并迅速撲救,保護好現場。在火勢較大危及生命的情況下,要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標志迅速撤離火災現場。撤離火場時,如遇濃煙應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盡量低下身體行進。
二、開具動火證人員
1、施工現場(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生產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看火人員),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2、動火證應由安全消防保衛(wèi)人員開具,由其他人員代理的應有書面委托。
3、安全消防保衛(wèi)人員應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全面掌握生產進度、各工種作業(yè)情況、各種材料購進存放情況。
4、用火操作前應對電氣焊工等作業(yè)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用火申請審批表》,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10天),開具當天用火證,方允許用火操作。
5、動火前,安全消防保衛(wèi)人員應對工程內操作部位上下和周圍環(huán)境及現場堆放材料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沒有易燃、可燃材料、防水施工和其他交叉作業(yè)危險后方允許開動火證。
6、動火證必須由現場總包負責管理,安全消防保衛(wèi)人員具體開具填寫,開動火證時應對焊工操作有效性進行審查,防止非焊工和持有過期操作證電氣焊工進行用火操作。
7、動火證上應寫有針對性的用火措施,禁止將措施打印或提前填寫。動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動火證應寫明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作業(yè)結束,動火證應收回。
8、在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yè)時,必須要求焊工配備接擋工具(如接火盤、石棉布等),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
三、電氣焊工
1、電氣焊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知識,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電氣焊作業(yè)操作前,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和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辦理動火證。電氣焊工應本人到用火審批部門辦理用火審批手續(xù),不得由他人代理。焊工在操作中應隨身攜帶操作證及其復印件。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動火證限定的時間、地點、范圍進行電氣焊割作業(yè),作業(yè)結束,交回動火證。
3、電氣焊割作業(yè)前,必須仔細檢查作業(yè)地點的安全狀況,必須清除周圍一切可燃物,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并設專人現場監(jiān)護。點火前要檢查焊割器具軟管、接口螺絲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
4、焊、割存放過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或設備,在處于危險狀態(tài)時,不得進行焊割。必須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準進行焊割。
5、焊割作業(yè)不準與防水施工、油漆、噴漆、木工、聚苯保溫材料、塑料模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冷卻塔、貴重設備安裝(如冷水機組)和安裝后也應避免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yè),特殊情況需對該設備上下周圍進行電氣焊操作,應有專項措施方案,確保安全后方準許操作。
6、高層、外檐及孔洞周圍作業(yè)必須有接擋、封堵措施。嚴禁在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焊割作業(yè)。
7、電焊機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準將地線搭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
8、氧氣瓶導管、軟管、瓶閥等不得與油脂、沾油物品接觸。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分開放置,兩瓶之間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并不得傾倒和受熱。
9、在遇有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業(yè)。
10、作業(yè)完畢或焊工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氣源、電源,檢查現場,確無火險,方可離去。
四、看火人員
1、看火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方能從事看火工作。
2、看火作業(yè)須熟知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了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知防火措施。
3、施焊作業(yè)中看火人員要自始至終在施焊作業(yè)周圍監(jiān)護,以便及時處置發(fā)生的各種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發(fā)現焊點周邊有易燃危險操作和材料堆放,應及時通知焊工停止作業(yè),待消除隱患后方準許操作。
4、高層或外檐作業(yè)應協助焊工鋪設接火盤或石棉布,焊割點周圍有孔洞時應及時封堵嚴密后,方準許作業(yè)。
5、看火時應按用火證要求配帶滅火工具(如干粉滅火器和水桶),并保證靈敏有效。
6、操作完畢,協助焊工檢查清理現場,確保安全無誤、無遺留火種后方準離開現場。
五、防水作業(yè)
1、防水作業(yè)施工前,作業(yè)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簽定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執(zhí)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應設專用庫房,并設專人負責。庫房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裝卸溶劑(苯、汽油)的容器,必須配軟墊,不準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蓋必須及時蓋嚴,容器遠離火點。
4、配料人員在配料前,必須檢查攪拌器和電器設施,以防損壞漏電。
5、防水作業(yè)施工期間現場應有專人巡視檢查,并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周圍30米內嚴禁動用明火及使用電動工具,工程內施工的,操作范圍樓層上方孔洞應堵嚴。
6、作業(yè)現場和配料場地應通風良好,施工中通風條件差的應有防爆通風設備。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燈具應安裝保護罩(網),以防燈具破碎打火。
7、作業(yè)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其他明火。
8、電氣設備開關應設在場外,并減少鐵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屬工具碰撞產生火花和電器打火遇揮發(fā)氣體發(fā)生爆燃。
9、施工中應做好人員疏散和滅火準備,在狹窄基坑內施工應有疏散逃生措施,并備有耐火爬梯,以便突發(fā)火情時,人員能及時撤離到安全地點。遇有火災發(fā)生時,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及時有效的進行撲救,并立即報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10、防水作業(yè)完畢后,必須確保易燃氣體揮發(fā)干凈,無火災危險方可明火作業(yè)。
11、防水卷材采用熱溶結,使用明火(如噴燈)操作時,應辦理動火證,設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進行,待底油氣體揮發(fā)干凈后,方可進行粘接卷材作業(yè)。
13、防水卷材采用熱容粘接使用汽油噴燈前,應檢查開關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噴嘴要暢通。
14、噴燈點火時,火嘴不準對著人。汽油噴燈加油不得過滿,打氣不能過足。
15、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劑,必須裝入容器,及時蓋嚴。
六、使用聚苯保溫材料
1、保溫材料的使用要做到隨進隨用,不在現場存放,臨時周轉要封閉管理,遠離火遠電源。
2、使用前應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教育和消防安全交底,經現場消防保衛(wèi)部門審批,主管領導批準后方準安裝使用。
3、安裝部位嚴禁明火作業(yè),外墻嚴禁拉接線路。 4、安裝后保溫材料外露未封堵的應采取技術措施及時作界面處理(如甩膠灰等),以達到防火效果。
5、明確落實現場主管領導責任和存放、使用安裝和安裝后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做到追蹤管理,措施到位。
七、現場存放、安裝貴重設備
1、貴重設備指工程內安裝的機電設備如:冷凍機組、電梯、等貴重機器設備。
2、貴重設備存放、安裝應認真執(zhí)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專項防火方案和工藝流程,并按規(guī)定區(qū)域和工序安排進場存放。
3、各種設備進場存放時應明確負責單位或部門并責成專人負責。
4、各種設備進場,應放置在不妨礙施工的安全地點,避開用火區(qū)域及電源和電閘箱處,防止火源及電火花引燃包裝箱。嚴禁在地下室存放。
5、管理單位應將貴重設備臨時存放的地點列入重點防火部位,明確防火責任,晝夜24小時有人照管,同時現場成品保護人員或護場警衛(wèi)人員要進行巡視檢查,以確保防火安全。
6、安裝作業(yè)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量不用電氣焊,如特殊情況,須進行電氣焊作業(yè)時需開用火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經驗的焊工進行作業(yè)。設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包裝的,應將包裝箱拆除,用石棉布將設備遮擋嚴密后再施焊。
7、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必要時應接好水龍帶,以便應急使用。
八、冷卻塔安裝
1、安裝冷卻塔必須有工長交底,并親自組織班組長落實,選擇有經驗的人操作,明確防火責任人,工長經常檢查交底落實情況。
2、禁止冷卻塔焊接和屋面防水施工同時進行。冷卻塔的就位、安裝與防水施工要服從整個工程的整體計劃安排,嚴格按工藝規(guī)程進行。冷卻塔上的易燃材料、可燃材料應盡可能在電氣焊后再行安裝。冷卻塔上動力線路必須嚴格檢查,防止線路打火等故障。
3、冷卻塔進行電氣配管安裝時,在工藝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不使用電氣焊進行施工,采取其它方法代替,可以在冷卻塔下組裝施焊的不得在冷卻塔上施焊。
4、特殊情況需要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對冷卻塔周圍的易燃物進行徹底清理。施工焊接時必須用石棉布圍擋,接好水龍帶,將冷卻塔易燃材料澆濕,防止電氣焊的火花熔渣落在易燃材料上。五級風以上必須停止電氣焊作業(yè)。
5、焊接時必須配有看火人員,堅守崗位,配備足夠的干粉等滅火器材。
6、進行冷卻塔安裝施工時,必須考慮有人員能及時撤離的疏散通道。
九、液化石油氣的使用
1、液化石油氣使用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必要的`燃氣用火常識和撲救燃氣火災的技能。
2、施工現場凡使用液化石油氣前必須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建工集團燃氣用火消防審批表》,經項目安全消防部門(人員)檢查,確認符合使用標準,發(fā)給使用合格證后,方準使用。
3、液化石油氣灶設置及瓶的存放處均應按防火重點部位管理,有專人負責液化氣的開啟使用前、使用中、關閉后的檢查工作。
4、使用液化氣應有專用房間或廚房,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瓶應與用氣灶間分開單獨放置,并保持通風,嚴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內使用燃氣。
5、鋼瓶必須直立放置,嚴禁臥放、倒放,鋼瓶上不準放置雜物,并遠離熱源,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5C,禁止用火烤、開ο水燙或在陽光下暴曬。
6、檢查液化石油氣設備是否漏氣,應使用肥皂水,禁止使用明火測試,發(fā)現鋼瓶角閥、減壓閥漏氣,應送供應站更換,不得自行拆修。減壓閥密封圈變形或膠管老化漏氣,應在指定或正規(guī)站點更換購件,灶具轉芯門漏氣,應請專業(yè)人員及時修復。
7、使用中如有液化氣氣味,應立即關閉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在泄漏氣體未驅散掉和漏氣現象未排除前,嚴禁在此范圍內使用手機、座機和動用明火及開啟電氣設備。
8、使用燃氣時應有專人看管,防止湯水沸溢或吹風使火焰熄滅。使用完畢應首先關閉角閥,再關灶具開關。嚴禁私自傾倒鋼瓶殘液,禁止使用超量充裝的鋼瓶。
9、更換液化石油氣鋼瓶要到市煤氣公司供應站,嚴禁私換亂換,以保證燃氣和鋼瓶的質量。搬運鋼瓶時要輕拿輕放,不得摔、磕、碰撞。
10、做好滅火準備工作,液化石油氣設備周圍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發(fā)現火情應及時報警并組織人員撲救。
十、木 工
1、應了解本工種在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嚴禁在現場和木工棚操作間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3、支搭和拆除模板時嚴禁與電氣焊用火和其他明火操作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
4、對采用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消防措施。如:使用塑料模板,周圍應禁止電氣焊操作。
5、冬施使用聚苯板對大模板保溫時,保溫材料應達到阻燃要求。
6、木工操作間內存放的木料不得超過一日的使用量,成品應運往使用地點,不得在操作間內存放。
7、木工操作間內的剩余碎木料、刨花、鋸末應當日清除,倒在指定地點。
十一、油漆工
1、油漆工應了解本工種的火災危險性,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2、庫房和調料間照明燈具及排風裝置應使用防爆型器具,開關應設在房間外面。
3、作業(yè)場所和臨時存放的庫房嚴禁動用明火。
4、室內作業(yè)時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
5、不準在工程內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不準做油漆調料間使用。
6、調制油漆應在通風良好的房間內進行,不得在工程內和庫房內調制。調制油漆后,容器蓋要蓋嚴。
7、工作完畢,沖洗工具、物品的溶劑應注意回收,不得隨意潑撒。沾過油漆、稀料的棉紗或棉布等物應妥善處理,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到宿舍或其他場所。
十二、電 工
1、電工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取得電工證后方能從事電氣工作,嚴禁無證電工從事電氣工作。
2、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3、變(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干燥、通風。室內不準存放無關物品。電工值班住人部分,應與變電室隔離。變電室5米內,不準存放易燃材料。
4、使用固定式或移動式電器設備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修。
5、各種電閘箱內不準存放雜物,并做好接地或安裝自動斷電設備。
6、經常檢查電氣絕緣程度,防止漏電短路。電氣設備不準帶病運行,以防連電。電熱器具和發(fā)熱部件必須安裝在不燃的基座上,并遠離可燃物,做到專人負責看管,用畢或中途停電時,務必拉閘斷電。
7、有火災爆炸危險的部位,必須采用有專門防護裝置的電器設備(如:油漆庫房、調料間照明,防水施工場所的排風設備等),以防止電火花、電弧和高溫引起場所中的可燃物或有爆炸危險的混合物發(fā)生燃燒或爆炸。
8、臨時用電線路,應根據使用環(huán)境,如潮濕、高溫等選擇不同類型的導線,必要時要穿套管,導線之間、導線與墻壁、金屬物之間應保持適當的距離或架套管保護。根據電氣設備的容量,正確使用相應的截面導線,并安裝符合容量的保險絲,以防超符荷,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工程內用聚苯保溫材料做外墻保溫時,嚴禁在有保溫材料一側架線、穿線。
9、各種電氣設備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且要接頭牢靠絕緣良好和裝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10、電氣設備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更換。
11、安裝消防水泵房用電時,應設專用配電線路,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以保證連續(xù)不間斷供電。
12、各種電器設備要有防雨、防雷措施。
十三、倉庫保管人員
1、倉庫保管員應認真貫徹執(zhí)行公安部《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則》,工作中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2、嚴格遵守倉庫的入庫、保管、出庫交接班等各項制度。 3、庫房內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領料人員嚴格監(jiān)管,防止將火種和易燃物品帶入庫內。
4、保管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質,并根據要求進行儲存和操作。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按類、項標準和特性分類存放,貴重物品要與其他材料隔離存放,進入易燃易爆庫房的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服,搬動物品要防止摩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產生火星的工具。
6、庫房內不準超量儲存,應留有主要通道和檢查堆垛的通道,垛與垛和垛與墻、柱、屋架之間應有規(guī)定的防火間距。
7、經常檢查物品堆垛、包裝,發(fā)現灑漏、包裝損壞等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按時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進行通風。
8、遇水或受潮能發(fā)生化學反應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潮濕的地方;遇熱易分解自燃的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的庫房內。
9、從進貨渠道上保證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對負責進貨現場使用的保溫材料(如聚苯板、保溫草簾)應進行檢測,確保阻燃性能,保溫草簾氧指數應達到50以上,點火測試時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外墻保溫使用的聚苯板氧指數應達到30以上,燃燒分級達到B1級以上,點火測試時難起火、難微燃、難炭化,當火源移走后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
10、庫房內嚴禁住人和做操作間使用。
11、下班前應仔細檢查庫房內外,拉閘斷電,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12、保管員應熟悉、會用庫內的滅火器材、設施,并加強維護保養(yǎng),使其完整好用。
13、為施工現場電氣焊用火配齊接火和隔擋工具,如石棉布、接火盤等。
十四、消防巡查
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巡查一般由經警、保安、成品保護人員擔任。消防巡查人員要經過培訓上崗,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滅火技能和消防安全業(yè)務。消防巡查的主要業(yè)務內容是:
1)電氣焊操作周圍是否有易燃物;有無防止焊渣濺落的接當措施;孔洞是否堵嚴。
2)工程內和庫房是否有住人現象。
3)宿舍有無私接亂拉電線,違章使用電器(“熱得快”“電爐子”、電褥子、電飯鍋)現象。
4)聚苯保溫材料存放、使用有無防火措施。
5)安全疏散出口是否暢通、安全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6)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
8)施工現場有無吸煙現象。
9)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即報告。發(fā)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4、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確定巡查的內容、部位、和頻次。
十五、消火栓的安裝
1、工程開工前消火栓安裝部門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平面布置的位置和數量及時安裝消火栓。施工現場面積在5000平米以下的設一座消火栓,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的設兩座消火栓,超過10000平米的要遞增兩座,消火栓的間距不得大于120米,暫設消火栓應在開工前安裝完畢。
2、消火栓應安裝在地下。消火栓有普通消火栓和異型消火栓兩種,可任選一種(見集團公司《消防法規(guī)匯文件編》第498-499頁示意圖)。
3、消火栓地下干管不得小于100毫米,其出水量要達到每秒5公升以上,重點工程、廠、庫要安裝兩路供水的循環(huán)管路。深度為1500毫米,出水口距地面300毫米,設65毫米出水口兩個。
4、臨時或固定性廠、庫、料場、生活區(qū)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口徑與工地相同。
5、消火栓壓力不足,或沒有條件安裝消火栓的應建造容量不小于40噸的蓄水池,附設高壓泵或手抬機動消防泵。
十六、消防泵房、豎管的安裝
1、高度超過24米的建筑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豎管和泵房安裝應在工程部位達到五層前安裝完畢。
2、豎管管徑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層設接口,接口方向應利于水龍帶使用滅火為宜,一般接口出水口方向應朝向工程一側,以利于滅火需要。
3、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圍擋或搭建。設置消防泵房應位置合理,便于操作。設在樓內或地下室的消防泵房應設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以便于緊急情況下操作人員能堅持工作并便于安全疏散。
4、消防泵房的專用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xù)不間斷供電。
5、為保證不間斷供水,消防水泵應設有備用泵。備用泵的流量和揚程應不小于主泵的流量和揚程。
6、高壓水泵進出水口不得小于75毫米,并且進水口不得小于出水口。
7、消防水泵應經常(或定期)進行試運轉,使機件潤滑,啟動迅速。
8、消防水泵房應設有晝夜值班人員,且經常維護和管理,以便于發(fā)生火情時能及時供水并保持與現場聯系。
9、消防水泵房應設有與本現場有關人員直接聯系的通訊設備或電話。
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15
物業(yè)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員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識,規(guī)范員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及增強員工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2、適用范圍適用于園區(qū)內全體員工。
3、職責
3.1工程部須保證消防水泵、正壓風機、排煙風機正常運行,保證正常供水供電。
3.2工程部人員須及時通知安管部滅火,并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安管部進行滅火工作。
3.3安管部須認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與管理工作,發(fā)生火災時,要及時做好滅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內容
4.1在中央保安監(jiān)控室,應具備以下資料及鎖匙:
4.1.1一套完整準確地記錄物業(yè)火災預報系統及干濕滅火裝置位置圖及消防系統圖,包括:煙感/溫感探測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滅火器和滅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鈕和警鈴位置,消防栓和噴淋系統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噴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準確的`建筑平面圖,圖內明確表示各防火卷閘、防火墻、防火門、消防電梯、疏散通道、疏散樓梯等。
4.1.3一套各種消防設備設施之備件清單。
4.1.4一套完整的排煙通風圖。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氣管道分布圖及閥門位置圖。
4.1.6緊急情況時聯絡人的電話、手機號碼等聯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門鑰匙。
4.2所有吸煙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吸煙,煙灰、煙蒂要丟進煙灰缸。
4.3維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各專業(yè)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隨意挪動消防設施,發(fā)現消防設施損壞或泄露應及時報告。
4.5當發(fā)生火災警報,各人員一定要認真處理,直到確定火警熄滅或確認是誤報為止。各員工遇事時請保持冷靜,行動時不要過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發(fā)現火災,應先用對講機或電話報告發(fā)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動向。
4.7各工程人員在巡查時,嗅到異味或懷疑煤氣/石油氣泄漏時,不得在現場使用對講機、電話或開關等任何電器,避免發(fā)生爆炸。到達安全地帶后,立即向上級或消防控制中心匯報。
4.8任何用戶的二次裝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須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發(fā)生火災,工程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消防水泵,正壓風機,排煙風機正常運行,保證供水供電,并及時通知安管人員滅火。
4.10發(fā)生火災時,工程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經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協調救火工作。
4.10.2迅速從消防報警系統主屏找出火警的樓層和警報之種類。
4.10.3通知工程師有關情況。
4.10.4通知所有當值員工,尤其是身處地庫及機房之員工。
4.10.5當消防員到場,立刻配合安管員向他們報告所知情況。
4.10.6其他當值工程人員留守崗位候命戒備。
4.10.7專業(yè)工程師職責:
4.10.7.1立即通知小區(qū)冷水機組房和配電室發(fā)生火警警報,關閉冷水機組。
4.10.7.2確保各消防系統運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揮員提供技術意見。
4.10.7.4通知與消防操作無關的工程人員在工程部或本崗位候命。
4.10.7.5根據情況改變以下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tài):
4.10.7.5.1開啟適當位置的排煙系統
4.10.7.5.2空調通風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將發(fā)生火災之樓層、其上兩層和下一層之空調和送風系統關閉,以防止?jié)鉄熉印?/p>
4.10.7.5.3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指揮,停止客用電梯和手護電梯。
4.10.7.5.4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指揮,開啟或停止消防系統水泵運行。
4.10.7.5.5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指揮,關閉正常照明,保證應急照明。
4.10.8在冷水機組房的員工應:
4.10.8.1立刻察看全機房范圍,確定警報是否源自冷水機組房。
4.10.8.2如火災在機房內,不要冒險;在可能情況下,關閉冷水機組,用現有滅火器將火撲滅。如不能把火撲滅,應立刻離開現場。
4.10.9當值工程人員發(fā)現所屬區(qū)域發(fā)生火情時職責:
4.10.9.1立刻上報,不要獨自冒險
4.10.9.2在可能情況下,用手提滅火器嘗試把火撲滅。
4.10.9.3如發(fā)覺火勢蔓延,應盡快離開現場
4.10.9.4與工程部保持聯絡及依照上級之指示行動。
4.10.10當火被撲滅或確證是誤報后:
4.10.10.1將火災警報系統及其它消防、噴淋系統重置還原,如有消防局官員在場,須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動。
4.10.10.2如噴淋系統正在灑水,應關閉相應區(qū)域信號閘閥,以便清理更換噴淋頭及其它損毀的設備設施,使系統盡快恢復正常。
4.10.10.3檢查受影響的樓層,并拍照作好記錄。
4.10.10.4盡快寫出報告連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總物業(yè)經理。
5、相關記錄
《事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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