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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積金新政:未來或可租房看病交物管費
昨日,市政協(xié)常委曹志偉透露,他在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的溝通交流中建議,允許直接用住房公積金抵扣房租、承租集體宿舍,甚至可以用來看病和交物管費等。
建議一
全市統(tǒng)一繳存比例8%
今年廣州市兩會上,市政協(xié)常委曹志偉曾提交了一份《關于改革廣州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議》的提案。對此,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予以積極回應。
“目前我們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均衡,會造成‘劫貧濟富’。”曹志偉介紹,從繳存基數(shù)及比例來看,不同單位存在較大差距,如機關事業(yè)單位、國企大多為12%至20%,民企卻多為5%至8%。曹志偉建議:“廣州市可以在5%至12%的比例上取8%這一中間值。”
此外,曹志偉還建議將全國600多個公積金系統(tǒng)聯(lián)網(wǎng)統(tǒng)一,以提高外來務工人員在廣州繳公積金的積極性。
對此,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回應稱這些現(xiàn)象確實存在,也造成了極大的不公平,“可研究”,并向上匯報。
建議二
公積金可抵扣房租
曹志偉提出,公積金的定位應做出相應改變,如針對中低收入階層,應轉(zhuǎn)為支持租房。即對于低收入人群如操作工人、保安等,允許他們直接用住房公積金來抵扣房租。
在職工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單位可以直接集體代為辦理、提取或用來承租集體宿舍。也可大膽嘗試將住房公積金轉(zhuǎn)變?yōu)槊舛惞べY,每月隨工資直接發(fā)放給職工,既保留了其免稅的福利,又能讓員工切實地享受住房公積金所帶來的.好處。
對于這一建議,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亦認為“可以研究”,曹志偉則希望能在即將出臺的新政中有所體現(xiàn)。
建議三
“貸了不交”可收回貸款
在新政征求意見時,“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二次貸款”的條例曾引起廣泛爭議,不少想要改善住房條件的人群可能受到影響。
對此,曹志偉稱,根據(jù)統(tǒng)計,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中,9%的貸款人使用了約80%的公積金余額,而大約有80%的繳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積金。對此,曹志偉與公積金管理中心意見基本一致,就是應該適當限制二次貸款提取的人群,從而降低未使用過公積金人群的門檻,確保更多的人能夠享受到這一惠民政策。
至于新政中為何規(guī)定職工要繳存夠一定年限才給貸款,曹志偉稱,是因為現(xiàn)在“貸了不交”現(xiàn)象陸續(xù)增多,“有職工交了一年公積金,拿到貸款第二個月就不再交了,那我建議收回其貸款”。
建議四
可用來支付物管費
新政的“嚴格”,是否會導致很多低收入群體更加難以享受到公積金的好處?曹志偉直言,他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負責人認真討論過,建議將公積金當作救治重大疾病的“救命錢”,對方稱,在有相關證明的情況下,可以特殊審批。“很人性化。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曹志偉說。
此外,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設想,將支付物業(yè)管理費也列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途范圍內(nèi),此舉將對低收入家庭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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