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月對沖還貸業(yè)務須知事項
住房公積金“月對沖還貸”業(yè)務是指辦理了省直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償還貸款的過程中,使用借款人(對沖還貸人)及配偶(共同對沖還貸人)在本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來沖抵部分或全部月還款額的操作方式。
一、申請條件
1、對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tài)正常。
2、對沖還貸人在申請時無逾期欠款,且1年內無3期以上逾期記錄。
二、辦理時間和方式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申請表》的月對沖服務申請欄中簽名申請,貸款發(fā)放當月生效。
2、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發(fā)放后,于每月的5號至20號正常營業(yè)時間在中心柜臺申請辦理,辦理當月生效。
三、月對沖還貸的方式
月對沖還貸即每月在規(guī)定的扣款日用對沖還貸人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直接沖抵月貸款本息(先沖借款人,再沖配偶)。如對沖還貸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在每月對沖時住房公積金賬戶需保留100元余額)小于月還貸本息額,則差額部分由中心從指定的借款人銀行還貸賬戶中劃扣;若銀行還貸賬戶金額亦不足,則本月不能對沖,當月按逾期處理,由擔保公司代償。
四、月對沖還貸的變更
1、貸款結清后,對沖還貸自動終止。
2、在貸款期間可申請終止對沖,或增加、減少對沖還貸人。
3、在對沖還貸期間,如對沖人有三期以上逾期欠款,中心有權自行終止其對沖還貸業(yè)務。
五、辦理所需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2、配偶代辦或配偶同時參與(或取消)對沖的,還需配偶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
六、辦理流程
借款人或配偶持相關資料提出申請→中心營業(yè)大廳柜臺經辦人員受理審核,打印《月對沖還貸申請審批表》交申請人簽名確認,返還申請人客戶聯(lián)。
※注意事項:月對沖還貸辦理完畢后,請您定期查詢公積金賬戶余額,當余額不足時需及時將差額部分于當月20日之前存入銀行還貸存折,避免還款逾期。
延伸:公積金沖還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購買本市具有所有產權的自住房(必須是70年產權的普通住宅,50年產權的商住房不可)。
(2)主貸人及配偶無其他公積金貸款債務和沖還貸業(yè)務。
(3)所辦理貸款業(yè)務的銀行有沖還貸業(yè)務。
辦理沖還貸的必備材料: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需提前與銀行網(wǎng)點預約,辦理期限不超過3天。
那么你還知道嗎,父母未作為共同申請人,可沖還貸。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沒有作為共同申請人,可以申請為共同還款人,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申請人的公積金貸款(一年對沖一次)。注意:夫妻中的男方為主貸人,老丈人和丈母娘不能申請為共同還款人;同理女方為主貸人,則公婆不能申請為共同還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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