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最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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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6月30日發(fā)布2016年度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標準:上限為19321元,下限為1380元;繳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單位和職工必須同比例繳存。
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19321元
今年,成都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上限調整為19321元,下限將分區(qū)域執(zhí)行兩個不同的標準,其中,成都高新區(qū)、成都天府新區(qū)、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成華區(qū)、龍泉驛區(qū)、青白江區(qū)、新都區(qū)、溫江區(qū)、雙流區(qū)、郫縣、新津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限為150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限為1380元。
據(jù)了解,本次調整在繳存比例上和去年相比有所調整,2015年成都公積金繳存比例:6%-12%,今年將最低繳存比例進行了下調,為5%-12%。而最低繳存基數(shù)是參照每年的最低工資標準制定的,因此每年都有一定幅度的上升,去年分別為1400元、1250元。
強調“實際收入”足額繳存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還在解讀中提到:即日起,各單位可以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網(wǎng)上政務大廳或各網(wǎng)點窗口,及時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工作原則上應在7月30日前完成。單位必須按照職工上一年的實際收入情況為職工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調整后,符合條件的'職工每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會相應增加,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或者還貸都將享受更多實惠。
據(jù)介紹,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是繳存基數(shù)乘以繳存比例計算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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