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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后單位丟失物品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員工辭職時,企業(yè)會辦理辭職手續(xù),如果丟失工作時保管的物品及領用的工具,是否需要賠償?員工丟失物品,企業(yè)是否有權要求賠償?或者辭職時扣工資?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辭職后單位丟失物品需要支付賠償金嗎?,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辭職后單位丟失物品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篇1
公司盤庫盤出虧損,或發(fā)放的工具丟失,要拿出證據,比如:有接管庫房時的庫存,有員工的簽字;領用的工具有簽字等。如果公司的證據確鑿,證明在員工在管理庫房期間確實出現了損失,在辭職時,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在工資中扣除。
一般在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中對此都會有明確規(guī)定,即便沒有規(guī)定,勞動仲裁也會支持企業(yè)扣工資的行為。
因為,員工在工作中確實存在過失,管理庫房,保證物品的`數量正確是員工的職責,無論物品是被領用,還是被偷走,沒有記錄,都是庫管人員的失職。
就好比在銀行工作的時候,柜員收到假錢時,只能自己賠償。所以,工作中要小心謹慎,責任心強,對待公司的物品與對待自己的工資一樣上心在意才行。
辭職后單位丟失物品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篇2
1,關于離職的問題。
你有權主動離職,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單位即可,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xù),否則,期滿30日你可以直接走人,且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下: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關于工作交接的`問題。
你提出離職的,直接將手上的工作交接給單位即可,包括現有貨物清點等。你入職時的工作交接記錄也可以使用。
3,關于貨物賠償的問題。
對于貨物丟失你沒有過錯,不需要賠償,如果你單位要求你賠償,必須舉證證明你對貨物丟失有過錯,同時證明貨物價值。鑒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單位無法證明或者沒有證據證明你有過錯的,你沒有任何賠償責任,不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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