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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報關員考試重點輔導筆記:海關
一、海關的性質和任務。ㄒ唬┖jP性質:
1、海關是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直屬機構,對內對外代表國家行使行政管理權。
2、海關是國家進出境監(jiān)督管理機關:監(jiān)督管理對象是所有進出關境的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范圍是進出關境及與之有關的活動。
關境:適用同一海關法或實行同一關稅制度的領域。包括領水、領陸和領空。我國關境小于國境,我國單獨關境有香港、澳門和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歐盟的關境大于國境。
3、海關的監(jiān)督管理是國家行政執(zhí)法活動。
海關執(zhí)法是依據《海關法》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事務屬于中央立法事權,立法者為全國人大、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各級省、市、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大和政府不得制定海關法律法規(guī)。地方法規(guī)、規(guī)章不是海關執(zhí)法的依據。
。ǘ┖jP的任務
海關的四項基本任務:監(jiān)管、征稅、緝私和統(tǒng)計。除了這四項基本任務外,還包括: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海關對反傾銷及反補貼的調查等。
1、海關監(jiān)管和海關監(jiān)督管理。
A、海關監(jiān)管是海關的最基本任務,是一項國家職能。
B、海關監(jiān)管不是海關監(jiān)督管理的簡稱。監(jiān)督管理是海關全部行政執(zhí)法活動的統(tǒng)稱。
C、海關監(jiān)管即監(jiān)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和物品三大體系。
2、征稅:代表國家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增值稅、消費稅等、船舶噸稅)。
征稅的基本法律依據是《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簡稱:《關稅條例》)。
關稅的征收主體是國家。我國的關稅平均稅率逐年降低。
3、查緝走私:國家實行聯合緝私、統(tǒng)一處理、綜合治理的緝私體制。海關是打擊走私的主管機關,海關緝私警察負責走私犯罪的偵查、拘留、執(zhí)行逮捕和預審工作。
公安、工商、稅務等部門都有緝私權利,他們查獲的案件要行政處罰的統(tǒng)一移交海關處理。
4、海關統(tǒng)計的原則:凡能引起我國境內物質資源儲備增加或減少的進出口貨物,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進出境物品均列入海關統(tǒng)計。不列入海關統(tǒng)計的貨物和物品,實施單項統(tǒng)計。
海關統(tǒng)計以實際進出口貨物為統(tǒng)計對象,以稅號為依據而非產品。不同于商務部統(tǒng)計,配合作用。
1992年,我國海關編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tǒng)計商品目錄》
二、法律體系
《海關法》、《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他文件》。以《海關法》為母法,其他國務院的法規(guī)、總署的規(guī)章為補充的三級海關法律體系。
新《海關法》2001年1月1日起實施。
三、權力
含義: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監(jiān)督管理權。它是公共行政職權。
(一)、海關權力的特點:特定性、獨立性、效力先定性、優(yōu)益性。(包括一般行政權力的單方性、強制性、無償性等基本特征)
1、特定性:行使主體特定——海關,其他機關和個人不具備海關的權力;適用范圍特定——進出關境監(jiān)督管理領域,不能作用其他場合。
2、獨立性: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僅向海關總署(或上級海關)負責,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不受地方政府或個人的干預。
3、效力先定性:海關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就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先執(zhí)行再申辯)
4、優(yōu)益性:行政受益權——享受國家提供的各種物質優(yōu)益條件
行政優(yōu)先權——在執(zhí)法遭到暴力抗拒時,公安機關和武裝警察部隊必須予以協(xié)助。
。ǘ┖jP權力的內容:(P10)
1、行政許可權(20項):時限內的答復制度。
報關企業(yè)注冊登記許可,報關員從業(yè)資格許可,倉儲、轉關運輸、加工貿易備案、變更和核銷業(yè)務的許可。
2、稅費征收權:征、免、減、補、追征權。
3、行政檢查權
。1)檢查權:實施對象是運輸工具、場所和走私嫌疑人。
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有藏匿嫌疑的場所,在海關監(jiān)管區(qū)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guī)定地區(qū)外,須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才能進行檢查,但不能檢查公民住處。
檢查權的行使
授 權 限 制 | ||
進出境運輸工具 |
“兩區(qū)”內 |
海關有關部門可直接行使 |
“兩區(qū)”外 | ||
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 |
“兩區(qū)”內 |
海關有關部門可直接行使 |
“兩區(qū)”外 |
須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 | |
有藏匿走私嫌疑貨物、物品的場所 |
“兩區(qū)”內 |
海關有關部門可直接行使 |
“兩區(qū)”外 |
①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方可; | |
走私嫌疑人 |
“兩區(qū)”內 |
海關有關部門可直接行使 |
“兩區(qū)”外 |
注:“兩區(qū)”指海關監(jiān)管區(qū)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guī)定地區(qū)。
“授權”包括一般性授權和一事一授權。
(2)查驗權:貨物、物品。必要時,可徑行提貨,鑒別其合法性。
(3)施加封制權,對監(jiān)管貨物、物品、運輸工具施加封志。
(4)查閱、復制權:出入境人員的證件、其他出入境貿易的資料
。5)查問權:對違法嫌疑人
。6)查詢權:對涉嫌單位和涉嫌人員在金融機構、郵政企業(yè)的存款、匯款。
須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
。7)稽查權:進出口放行之日起3年內或者保稅貨物、減免稅進口貨物監(jiān)管期限內及其后的3年內(實際監(jiān)管期限為3+X)。法律依據《海關稽查條例》進行稽查。
4、行政強制權
(1)扣留權:必須經過直屬海關或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同意。不分兩區(qū)內兩區(qū)外,但資料例外。
對走私嫌疑人,扣留時間24小時,可延長24小時。
扣留權的行使
限 制 對 象 |
區(qū)域 |
條件 |
授權 |
合同、發(fā)票等資料 |
“兩區(qū)”內 |
與違反《海關法》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有牽連的 |
海關有關部門可直接行使 |
“兩區(qū)”外 | |||
有走私嫌疑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 |
“兩區(qū)”內 |
違反《海關法》或者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 |
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后行使 |
“兩區(qū)”外 |
在實施檢查時其中有證據證明有走私嫌疑的 |
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后行使 | |
走私嫌疑人 |
“兩區(qū)”內 |
①有走私罪嫌疑; |
經直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后行使 |
“兩區(qū)”外 |
/ |
無授權,不能行使 |
海關行政強制權的適用
適用 類別 |
前提條件 |
行使目的 |
權力的適用 |
即時強制(海關在情況緊急時,依法實施的強制行為) |
不以管理相對人未履行的法定義務作為必要條件,但確因情況緊急) |
維護進出境通關秩序,保證海關手續(xù)的實施 |
徑行查驗、徑行檢查、先行變賣等 |
行政強制執(zhí)行(海關在管理相對人未能履行其義務的情況下采取的強制行為) |
以管理相對人未履行相對人未履行的法定義務作為必要條件 |
督促并實現管理相對人履行其本該履行的義務 |
征收滯報金、征收帶納金、強制扣繳稅款等 |
。2)滯報、滯納金征收權
(3)提取貨物變賣、先行變賣權:
進口3個月未申報的;
經許可,所有人申明放棄的;
依法扣留不宜長期保留的, 必須經直屬海關關長或其授權的隸屬海關關長批準
誤卸或溢卸且不宜長期保留的;
規(guī)定期限內未申報而又不宜長期保留的。
(4)扣繳、變價抵繳關稅權。
超期,經直屬海關關長或授權隸屬海關關長批準,對義務人、擔保人扣等額銀行存款、變賣應稅貨物或其他貨物等財產
。5)稅收保全。
不能提供納稅擔保時,經直屬海關關長或授權隸屬海關關長批準,扣等額金融存款、貨物或其他財產。
(6)抵繳、變價抵繳罰款權。
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而又不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時,保證金抵繳、變價被扣貨物、物品或運輸工具抵繳。
。7)其他特殊行政強制
、偬幜P擔保
無法或不便扣留、當事人申請先放行或解除扣留,應提供等值擔保;
②稅收擔保
在納稅義務人規(guī)定期限內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可責令提供擔保。
5、行政處罰權
對違規(guī)報關員、走私行為人的警告、處罰、暫停資格和取消資格權
6、其他權力
。1)佩戴和使用武器權:范圍——執(zhí)行緝私時
對象——走私分子和走私嫌疑人
條件——暴力抗法
。2)連續(xù)追緝權。可向內或向外連續(xù)追緝,保持連續(xù)狀態(tài)。
。3)行政裁定權:商品歸類、原產地確認、許可證適用
。4)行政獎勵權:對舉報違法案件,可給予獎勵。
。ㄈ┖jP權力行使原則:(海關有行政權,緝私局才有刑事權)
1、合法原則:主體資格合法;法律規(guī)范為依據;(方法、手段、步驟、時限等)程序合法;一切行政違法主體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適當原則:權力的行使以公平性、合理性為基礎,以正義性為目標。為了自由裁量權的合理運用,監(jiān)督的法律途徑有二:行政監(jiān)督(行政復議程序)和司法監(jiān)督(行政訴訟程序)。
3、依法獨立行使原則
4、依法受到保障原則
(四)海關權力的監(jiān)督
內部和外部監(jiān)督
四、管理體制與機構
。ㄒ唬┖jP的領導體制
工作方針: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fā)展
管理體制:①海關事務屬中央事權;②采取集中統(tǒng)一的垂直領導體制,海關隸屬關系不受行政區(qū)劃限制;③海關獨立行使職權,向海關總署負責。
。ǘ┰O關原則:對外開放口岸、海關監(jiān)管業(yè)務集中的地點。
。ㄈ┖jP的組織機構:海關總署、直屬海關、隸屬海關。
海關總署:下設廣東分署,在上海和天津設立特派員辦事處,作為其派出機構。
直屬海關:共有41個,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外,分布在全國30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隸屬海關是進出境監(jiān)督管理職能的基本執(zhí)行單位(具體辦事的)。
。ㄋ模┖jP緝私警察機構:98年設立。03年1月1日改成緝私局,實行海關總署和公安部雙重領導,以海關領導為主的體制。在廣東分署和各直屬海關設立分局。
五、報關與海關管理(簡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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