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修繕合同示范文本
在修理修繕之前必須簽訂合同才有保障,下面是修理修繕合同示范文本,為大家提供參考。
定作人(以下稱甲方):
承攬人(以下稱乙方):
1.總則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修理修繕項目事宜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修理修繕項目、數(shù)量、報酬
見合同附件1“修理修繕項目表”。
3.材料的提供及檢驗
3.1.材料的提供:維修中所需材料完全由乙方提供。
3.2.材料的檢驗
3.2.1.甲方檢驗乙方提供材料的標準、時間及地點:
3.2.2.乙方檢驗甲方提供材料的標準、時間及地點:
4.部件的更換及權屬
乙方更換修理修繕物的零、部件的,應當征得甲方的同意,更換下來的零、部件歸 方所有。
5.修理修繕的時間、地點、技術標準
5.1.修理修繕時間:
5.1.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1.2.其他約定:
5.2.修理修繕地點:
繕物提取方式及費用負擔:
5.4.修理修繕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5.5.修理修繕項目完成后,乙方將修理修繕物交付給甲方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費用負擔:
5.6.雙方對修理修繕項目驗收的時間、地點、標準、方法
6.質量保修
乙方對修理修繕項目的質量保修期限是從設備投入正常運行之日起
年。在質保期內出現(xiàn)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返修、整改。
7.結算方式及期限
7.1.合同價款金額: 元整(人民幣)
。ぃ 元整(含17%的增值稅)。
7.2.修理修繕項目經(jīng)甲方檢驗合格并認定實際工作量后進行結算。
7.3.支付方式:雙方約定選擇下列支付方式。稅費由 方承擔。7.3.1.一次總付:甲方于從設備投入正常運行之日起 日內支付總報酬額的 %;甲方預留合同總報酬額的 %作為質保金,質保金于質量保修期滿后 日支付。
7.4.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收款人:
開戶行:
賬 號:
8.技術資料的提供及保密要求
8.1.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有關的技術要求、圖紙、參考數(shù)據(jù)等技術資料,乙方應當認真核對,如有不合理或不全面的,應當在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說明。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符合乙方履行合同要求。
8.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應當保守秘密,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轉讓、復制、傳播,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終止,不影響該保密條款的效力。
9.乙方的義務
9.1.乙方應當親自完成修繕修理項目的主要工作,擅自轉委托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并有權解除合同。
9.2.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因其技術能力或生產(chǎn)條件等情況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乙方應當在情況出現(xiàn)的 日內通知甲方,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3.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甲方必要的監(jiān)督檢驗。乙方應當妥善保管修理修繕物和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9.4.在甲方單位內進行修理修繕的,乙方應當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chǎn)、操作規(guī)程、施工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
9.5.按規(guī)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作業(yè)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
9.6.發(fā)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tǒng)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9.7.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chǎn)設施、設備和器材。
9.8.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yè)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9.9.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yè)標準和甲方規(guī)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9.10.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時,應當向甲方提供設備修理修繕項目技術資料和檔案資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所有更換配件的進貨價格、配件來源、配件品質等詳細資料。
9.11.其他約定:
10.保險
10.1.乙方必須對自己的全部設備及人員進行保險,如發(fā)生設備、人身傷亡等事故(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設備和人員的損害,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只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損失,未保險的甲方不予賠償。
11.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zhàn)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冰雹、雪災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雙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2.違約責任
12.1.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2.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擔修理、重作、更換、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2.3.乙方拒絕返修、整改或返修、整改仍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的,本合同約定的質保金不予返還。因修理修繕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合同總報酬的 %支付違約金。
12 5.乙方擅自更換修理修繕物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應當按照所更換零、部件或材料的實際價值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12.6.其他約定:
13.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3.1.本合同經(jīng)雙方均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3.3.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
13.3.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13.3.3.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3.3.4.乙方擅自將工作任務交由第三方完成的;
13.3.5.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
13.3.6.其他約定: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3.5.1.合同己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
13.5.2.雙方協(xié)商解除合同;
13.5.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4.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4.1.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依法向定做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3.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通知
定作人(甲方):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
電 話:
承攬人(乙方):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
電 話:
16.其它約定
16.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另行訂立補充協(xié)議。
16.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以下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附件中沒有約定或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本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
定做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承攬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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