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優(yōu)秀13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xiàn)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sh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乙方****規(guī)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1、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
2、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zhí)行。
3、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4、原合同終止后,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5、原合同終止后,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6、雙方如就本協(xié)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fā)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xié)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
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合同法》對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嚴格,規(guī)定只有出現(xiàn)下列情形,才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2)當事人經(jīng)協(xié)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7)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jīng)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8)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2
賣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買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經(jīng)紀方: 地址:
賣方與買方通過經(jīng)紀方的.居間服務于 年 月 日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了關于 市 區(qū) 物業(yè)(以下簡稱該房產(chǎn))的《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F(xiàn)經(jīng)三方友好協(xié)商,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三方均同意按以下第( )項履行:
(一) 賣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系:
1、賣方須于簽署本協(xié)議之日起日內將定金_________)退還買方。
2、賣方同意賠償買方幣_________),并于簽署本協(xié)議時付清。
3、賣方同意補償經(jīng)紀方損失幣元整(小寫:_________),并于簽署本協(xié)議時付清。
(二)買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關系:
1、買方同意支付給賣方幣_________)作為賠償。
2、買方同意補償經(jīng)紀方損失元整(小寫:_________),并于簽署本協(xié)議時付清。
3、買方于年日搬離房屋,交還房屋鑰匙,并結清相關費用。
二、未按期履行合同解除義務的,以拖欠金額為基數(shù)按日 ‰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三、自本協(xié)議履行完畢之日起,三方之間的合同關系終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責任。
四、雙方就本協(xié)議提供以下帳戶作為收款帳戶:
賣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買方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賣方、買方、經(jīng)紀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經(jīng)紀方: 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月日簽訂的《 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 ,房屋總面積 ,目前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賃合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二、乙方應于 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設備、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屋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后,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四、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逾期達五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租賃房屋并進行清理,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xù)或給甲方產(chǎn)生任何其他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沖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六、原租賃合同終止后,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同意就原租賃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協(xié)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1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原于_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于____市______區(qū)_____街____號____________小區(qū)__號樓第__層,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F(xiàn)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于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于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xié)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fā)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chǎn)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___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xié)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xié)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5
致**:
你方于*年*月*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承租地址為*的房屋!逗贤纷赓U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現(xiàn)我單位通知如下:
《合同》已于*年*月*日到期,請你方在*年*月*日前到我單位辦理清費退房搬離事宜。逾期未與我單位聯(lián)系辦理者,我單位將采取清理措施,訴諸于法律,通過司法途徑收回相關房屋及拖欠費用。
特此通知。
地址: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6
一般房屋租賃合同解除途徑有三種,分別是:
第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xié)議生效解除協(xié)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fā)生后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
第二、對于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xiàn)。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據(jù)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Υ約方,合同即行解除。
第三、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Υ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jīng)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哪種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會引起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面臨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并不一定能達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值的注意的是在一當事人行使通知權時,被通知一方當事人如有導議則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才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決,否則該合同已經(jīng)解除。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權利,就是其他獨立法律關系中的侵權行為。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訴訟或仲裁認定合同不解除,為了防止因恢復原狀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guī)定在生效裁決作出前,合同不產(chǎn)生解除的效力。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存在的風險: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風險是潛在的違約風險。如果在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解除租賃合同的情況下,不會發(fā)生這種風險。但是如果當事人認為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賃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擔違約的風險。
這是因為,法律雖然規(guī)定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但是這些條件都不是足夠清楚和不確定,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持有異議的話,那么最終只能由法院決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一旦法院認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1、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會涉及簽訂合同后房主預先收取幾個月的租金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一旦發(fā)生什么爭議,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約,出租人往往會扣留押金做為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關附屬物品交給承租人使用,為確保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押金。從這個角度講,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
除非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
2、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如何確定?
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時經(jīng)常會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法律有沒有規(guī)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shù)額標準?”
這里可以很準確的告訴大家:“沒有!”
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shù)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
但是,房屋租賃合同解約時,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確定單方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這很難準確認定。
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損失如何認定?承租人要另尋房子租住,花費的時間很難計算,除必要的搬家費等,不管找到還是沒找到,都很難準確地認定實際損失數(shù)額。
承租人單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說“造成房屋空置產(chǎn)生損失”,但是空置幾個月的損失是合理的'呢?你總不能永遠空著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張一年半的空置損失,最終法院只支持了四個月的。
所以,為了避免這種違約金標準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律師建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雙方一定要把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明確在書面合同中。比如明確約定幾個月的房租為違約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標準確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
這樣,一旦發(fā)生單方解除的情況,守約方主張違約責任簡單方便;而違約方呢?對自己的違約行為的后果也有所預期,可以事先準確判斷后果,在是否違約時就會有一個得與失的客觀衡量。對雙方都有好處。
3、如何做到提前解約,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經(jīng)常碰到因為客觀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我們前面說過,如果在解除時,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可以不承擔。
可是誰能保證協(xié)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這個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變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fā)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fā)生重大變化等等,當然,如果有這些情況發(fā)生,也應該給另一方保留必要的準備時間才算合理。
再比如,從租賃雙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為了出租獲利。所以,也可以從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雙方的違約責任。
比如可以做類似如下的約定:
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qū)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其實,上述變通辦法,即使提前沒有約定,在某一方要單方解除時也不妨提出來與對方協(xié)商,但是如果提前沒有約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對方也未必就要絕對接受,所以,可能的話,還是事先約定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xù)。
前面我們講過,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要有交房手續(xù),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tài)度是什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明確。
不管解合同是否協(xié)商一致,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乙方因______________自身原因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F(xiàn)甲、乙雙方經(jīng)過平等協(xié)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zhí)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chǎn)生的水電費、物業(yè)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搬離。
三、現(xiàn)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需提前終止。根據(jù)合同及雙方充分協(xié)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xié)議所產(chǎn)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xié)議效力。本補充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9
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的方式有雙方協(xié)商解除、雙方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一、雙方協(xié)商解除
合同法第93條第1款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協(xié)商解除合同是最有利于雙方當事人的一種解除方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協(xié)商解除可以作為出租人首選的一種解除合同方式。
二、雙方約定解除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出租人就可以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但是合同是否要解除還是要看出租人的意愿,換句話說,即使約定解除的條件出現(xiàn)了,作為有權解除的出租人也可以選擇不解除。
三、法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fā)生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到房屋租賃合同來說,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致 先生/女士:
貴我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網(wǎng)點租賃合同》,約定貴方承租我方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標的房屋”),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條約定:“貴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幣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納租金,按違反合同處理。”同時,該條款還約定貴方向我方交納人民幣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水、電、暖、通訊、物業(yè)費、房屋稅、相關稅費等全部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貴方如不及時繳納各項費用給我方造成損失的由貴方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钡诎藯l約定:貴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補交欠租外,還必須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違約金。第九條約定:貴方拖欠租金累計達15日的,我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任由貴方承擔。同時貴方應保證在15日內將放臵在該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則視為貴方自愿放棄所有物品。
上述租賃合同簽訂后,貴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履行義務,存在眾多違約行為。一方面,貴方未按照合同之約定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況下仍拒絕及時支付租金。截至目前,貴方僅租金僅支付至 年 月日,且向我方明確表示拒絕繼續(xù)履行依約支付租金的義務。另一方面,貴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及時繳納水、電、物業(yè)等各項費用,在經(jīng)過我方多次催告的情況下仍拒絕支付上述費用。貴方的上述行為依然構成嚴重違約,給甲方造成了重大經(jīng)濟損失。
鑒于貴方違約的上述事實,我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及貴我雙方簽訂的上述《網(wǎng)點租賃合同》之約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權,F(xiàn)依法通知貴方:
一、自本通知送達貴方之日起,貴我之間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網(wǎng)點租賃合同》正式解除。
二、請貴方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后15日內(最遲在 年 月 日 時前)搬出標的房屋,撤出屬貴方的物品,并將房屋及原附屬設備、設施歸還給我方。逾期不搬離的,視為乙方放棄標的房屋內的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臵。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我方保留向貴方追償?shù)臋嗬?/p>
三、貴方在騰房過程中僅搬走其自行投資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獨立的添附物,對于已經(jīng)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進行拆移、或拆移將對標的房屋造成破壞的添附物,貴方應同意放棄,并承諾不破壞其完好性,無償交給我方。如貴方在騰房過程中給標的房屋造成損失的,我方將保留向貴方進行追償?shù)臋嗬?/p>
四、我方保留向貴方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同時我方也保留繼續(xù)向貴方主張剩余租金及貴方拖欠的水電費、物業(yè)費等各項費用的追償權等相關權利。
五、若貴方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騰出標的房屋,我方將通過包括但不限于訴訟等必要方式予以解決,并有權要求貴方承擔我方相應的損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書一式貳份,郵寄給貴方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首先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的方式,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租賃協(xié)議的條件,也可以經(jīng)過協(xié)商后決定解除房屋租賃協(xié)議。
如果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下面將對這些情況作出說明。
對于租房者來說: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說在租賃房屋出現(xiàn)問題,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居住時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租賃物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
對于房東來說:
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逗贤ā返诙僖皇艞l規(guī)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jīng)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逗贤ā返诙俣邨l規(guī)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逗贤ā返诙俣臈l第二款規(guī)定:“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的過程中一般涉及到出租者與承租者兩方,所以在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也要從這兩個方面來說,因為不管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有可能出現(xiàn)特殊情況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一、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盡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為。
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時間內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無法履行,致一方損失并繼續(xù)擴大損失。
三、因發(fā)現(xiàn)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這種情況是指法律上規(guī)定的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這種情形的產(chǎn)生,導致一方或雙方的損失,如不及時解除合同,損失將會繼續(xù)擴大。
五、不定期的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六、依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實施下列行為之一:
1、轉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轉讓。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guī)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jù)《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
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逗贤ā返诙偃粭l規(guī)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逗贤ā返诙偃龡l規(guī)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guī)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
包括: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guī)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jīng)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逗贤ā返诙俣邨l規(guī)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逗贤ā返诙俣臈l第二款規(guī)定:“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逗贤ā返诙偃䲢l規(guī)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fā)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fā)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qū)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fā)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fā)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fā)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chǎn)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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