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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施工合同3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港口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1
編號: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工程名稱:
招標單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投標邀請書
。ㄍ稑巳巳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為興建___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___(業(yè)主名稱)決定(或委托我單位)對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
(2)招標范圍(或分標情況):
。3)主要工程量:
(4)工期要求: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_______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章 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工程名稱、地點、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
。3)工期和質量要求: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
。2)資金來源: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fā)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采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后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后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 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xié)議書,并應共同委托一個牽頭人為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xié)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xié)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 為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統(tǒng)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了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為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并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復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復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fā)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后,若投標人仍有問題并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______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______天內將書面答復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______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fā)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fā)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后,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為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并以書面形式發(fā)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后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范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后,業(yè)主將不單獨支付,并認為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采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后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復。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guī)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征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______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為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 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 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______天內由于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并簽訂了合同協(xié)議書后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為使投標人能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達到優(yōu)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并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后,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涂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并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qū)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 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 項目投標文件;
③ 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guī)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guī)定發(fā)出補充通知后,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并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guī)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眾宣讀投標函并公布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為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fā)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范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后選取綜合條件最優(yōu)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為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于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 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 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為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 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為準修正各細目合價,并核準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并確認修正后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yōu),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并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14天內、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guī)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xié)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______天內,必須與業(yè)主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2)合同協(xié)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并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 技術規(guī)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guī)格書有無明確規(guī)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wèi)、環(huán)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范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范圍:(工程概況,本合同范圍等)
(2)施工條件:(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筑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布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yōu)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① 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guī)范(1987)》;
、 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 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 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技術法規(guī)和規(guī)范。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guī)范有修改或重新頒布,承包人應遵照執(zhí)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采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后,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確認。
。4)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jiān)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志進行基點和基線的布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后7天內向其提出,監(jiān)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測量圖在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托經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的監(jiān)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yè)中,承包人應為監(jiān)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xié)助。
4、施工船機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證狀態(tài)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jiān)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jiān)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yè)。
8、竣工資料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后陸續(xù)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復制約定份數后,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范圍臨時工程包括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制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墻、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yè)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業(yè)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yè)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yè)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制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除業(yè)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在業(yè)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筑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筑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yè)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jiān)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并報監(jiān)理工程師核備。
5、為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并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yǎng)和拆除無論是業(yè)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為業(yè)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yǎng)責任。對業(yè)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yè)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yè)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yè)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yè)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于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布置、范圍、建筑標準和規(guī)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guī)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于本技術規(guī)格書的規(guī)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為便于業(yè)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guī)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四章 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至:(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現場后,我們愿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后,按時開工,并在個月(或日歷天)內完成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xié)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1天內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注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和(業(yè)主名稱)
我作為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_________(姓名)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和執(zhí)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蓋章)
授權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投標保證書格式致:(招標單位名稱)
鑒于____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于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為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為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于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供履約擔保。
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并說明索款是由于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后,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銀行:(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合同協(xié)議書
甲方_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保緟f(xié)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的含義相同。
。玻铝形募䴓嫵烧麄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ǎ保╇p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ǎ玻┖贤瑓f(xié)議書;
。ǎ常╇p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ǎ矗┖贤瑢S脳l款;
。ǎ担┖贤ㄓ脳l款;
。ǎ叮┲袠送ㄖ獣⑼稑藭驼袠藭;
。ǎ罚┡c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担住⒁译p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xié)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xié)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 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保追剑褐赣珊贤s定的具有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fā)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常曳剑褐赣珊贤s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矗曳酱恚褐赣梢曳绞跈嘭撠熉男斜竞贤拇砣。又稱項目經理。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第一章 合同協(xié)議書
1.本協(xié)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xié)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xié)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xié)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fā)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jiān)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jiān)督與管理。
6.監(jiān)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jiān)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jiān)。
7.質量監(jiān)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guī)范、標準和規(guī)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zhàn)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xié)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xié)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zhí)行。
第三條 合同范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zhí)行交通部頒發(fā)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fā)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zhí)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guī)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fā)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guī):本合同適用的法規(guī)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guī),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guī)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guī)。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qū)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x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xù)。協(xié)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fā)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fā)布工程指令,簽發(fā)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xù)。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guī)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yè)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tǒng)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jiān)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xié)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fā)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guī)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guī)章,特別是交通、衛(wèi)生、安全、消防及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guī)章。
8.接受工程監(jiān)理: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jiān)督和管理,執(zhí)行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jiān)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fā)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yè)的均應立即向海監(jiān)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jiān)理
1.工程監(jiān)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jiān)理,乙方應接受監(jiān)理。
2.監(jiān)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jiān)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jiān)理職權。
3.監(jiān)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fā)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xié)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jiān)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jiān)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fā)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jiān)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jiān)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fā)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支出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jiān)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jiān)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jiān)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jiān)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xù)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zhí)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xié)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xié)議,乙方應按此協(xié)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huán)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jiān)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若檢驗發(fā)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fā)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jiān)理工程師報告,經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jiān)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jiān)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jiān)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xù)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jiān)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xù)。
。3)若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xié)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guī)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監(jiān)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jiān)督:本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由質量監(jiān)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jiān)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zhí)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fā)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jiān)理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fā)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jiān)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若監(jiān)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xié)助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xié)助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jiān)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jiān)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fā)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fā)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xié)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向乙方發(fā)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guī)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xié)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jiān)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jiān)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fā)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xié)商,若協(xié)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jiān)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jiān)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huán)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jiān)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fā)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fā)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fā)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xié)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guī)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xié)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jiān)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jiān)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jiān)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jiān)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xù);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yè)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xié)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zhí)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協(xié)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xié)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fā)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fā)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guī)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zhí)行。
。6)若甲方授權監(jiān)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guī)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fā)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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