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老師勞動合同范本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yè)解惑也”。教師的概念:在各級各類學校中,以教育培養(yǎng)學生為職責的專業(yè)工作者。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范文,歡迎閱讀!
【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地址: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guī)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yè)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于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繳納職工養(yǎng)老和醫(y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職業(yè)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yǎng)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yōu)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
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fā)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fā)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fā)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guī)范》;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灤縣海陽私立學校(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xù) 訂 書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xù)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xù)訂合同 終止。
【范本二】
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___________ 教師資格種類:______________
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xiàn)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但乙方提出簽訂期限低于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fā)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zhí)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fā)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第十四條 合同期內包含寒暑假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九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并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xù)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醫(y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xù)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甲方依照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qū)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省、市、區(qū)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這個你就可以自己寫了,例如工資的具體組成加一份附頁,例如假期里補課的補助可以加一頁,但是這一頁你要自己保存,盡量不要弄兩份,因為這個是不合法的東西。
(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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