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日的來歷
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為擴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各國(地區(qū))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下面中國人才網(wǎng)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來歷。
為擴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國家、地區(qū)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現(xiàn)稱國際消費者協(xié)會)于1983年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這一日期的選定是基于美國前總統(tǒng)約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fā)表的《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tǒng)特別咨文》,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 “四項權利”,即:消費者有獲得消費安全的權利;取得消費正確資訊的權利;自由選擇商品的權利及合法申訴的權利。肯尼迪提出的這四項權利,以后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認可,并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1985年4月9日,第三十九屆聯(lián)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保護消費者準則》,大大促進了世界各國制定并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工作。
自1983年以來,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選擇這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國際范圍內保護消費者的活動。正如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主席帕金女士所說:人民的交往,產品的交換,技術和通信的活動等等,就要求我們必須在全球范圍內考慮并行動。當這種斗爭每天繼續(xù)下去的時候,我們每年選擇一天,讓各方面都能聽到我們?yōu)橄M者而發(fā)出的聲音,并且獲得為未來的任務而努力的精神動力?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于1987年9月加入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后,每年的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都組織全國各地的消費者舉辦大規(guī)模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活動,活動形式豐富多彩,聲勢大,影響大,效果好。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紀念活動包括:舉行記者招待會或發(fā)布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情況,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計劃,告訴人們消費者組織將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做哪些工作;開展宣傳活動,通過發(fā)放傳單或消費者刊物、電視節(jié)目、咨詢和多種形式的展覽等活動介紹“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內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費者的認識。
發(fā)展歷史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基于美國前總統(tǒng)約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fā)表了《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tǒng)特別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夏岬咸岢鲞@這四項權利,以后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并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
1898年,全世界第一個消費者組織在美國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聯(lián)盟。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各種反映消費者利益和要求的組織,在一些發(fā)達國家相繼出現(xiàn)。在此基礎上,1960年,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宣告成立。之后,消費者運動更加活躍,許多發(fā)展中,有些國家也建立了消費者組織,使消費者運動成為一種全球性的社會現(xiàn)象,全世界已有90多個國家共300 多個消費者組織在開展活動。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fā)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tǒng)特別咨尋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4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吁的權利。隨著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肯尼迪提出的4項權利和國際消費者協(xié)會確定的另外4項權利,即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huán)境: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xié)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fā)展。
1985年4月9日,聯(lián)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了《保護消費者準則》促各國采取切實措施,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成立,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于1987年加入國際消費者協(xié)會。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經(jīng)濟部的編導們推出現(xiàn)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
2010年1月30日,中央電視臺經(jīng)濟部開辦315晚會新浪官方微博。
設立宗旨
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各國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在國際范圍內引起重視,推動保護消費者的活動。正如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主席羅達房·帕金所說:“人民的交往,產品的交換,技術和通信的活動等等,就要求我們必須在全球范圍內考慮并行動。”她又說: “每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應列入世界范圍的為消費者權利的保障而斗爭的行列。”當這種斗爭每天繼續(xù)下去的時候,我們在每年選擇一天,讓各方面都能聽到我們?yōu)橄M者而發(fā)出的聲音,并且獲得為未來的任務而努力的精神動力。主要內容包括:
、畔蛳M者提供信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铺幚硐M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撬鸭M者的意見并向企業(yè)反饋
、却笤燧浾,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形成輿論壓力,以改善消費者的地位
、蓞⑴c國家或政府有關消費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費者行政體系,處理消費者問題
、食闪⑾M者團體,確立消費者主權
、思訌娤M者國際團體及合作。
【消費者權益日的來歷】相關文章: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口號05-19
3.15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標語11-08
消費者權益日手抄報參考02-24
消費者權益日活動策劃書05-16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標語集錦03-18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標語03-18
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06-30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201706-30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已廢止)02-15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訂版)02-21